我覺得應該繼續死刑,台灣因為那5%做亂~導致治安敗壞!法律是來約束,而不是來鑽漏洞!你看過哪個國家犯罪會像台灣一樣!我就殺1-2個也不會被判死刑!我即使殺了50個,只要我有悔過!我又不見得被判死刑,或者還有假釋!台灣犯罪累犯機會是很高,他們也知道!台灣法律就是這麼輕,只能約束!無法達到嚇阻!
nicetomeetu wrote:我們的人民水準,不像歐洲國家 針對上面那句話,我不表讚同…「挪威殺人魔布里維克雖然犯下了人神共憤的罪行,一舉奪走94條人命,但由於挪威沒有死刑,他只被判當地最嚴重的刑罰――21年監禁,而且住進全世界最豪華的監獄,掀起挪威要求恢復死刑的聲浪。布里維克目前關押在奧斯陸附近的Ila監獄,裡頭不但有健身房、籃球場、圖書館,還有錄音室。而他住的私人牢房光線明亮,沒有鐵欄杆,不但有個人衛浴設備,床前還有平板電視。按照挪威法律,重刑犯坐牢滿7年後,週末還可以出獄放風。所以說,布里維克像度假多過像坐牢。」這就是歐洲人民的水準!!
"廢死"只是怕抓錯人,再來槍決錯人,結果:真正的壞人,還在角落製造出破碎的家庭"死刑"只要是抓對人,再來槍決對人,結果:大家安居樂業看看這篇~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以前好像有某學者估算犯罪行為讓強姦犯和殺人犯出獄~社會上至少還會有5人以上受害讓強姦犯和殺人犯,無期、化學去室、死刑~可保障5個以上的家庭完整所以.我支持"死刑"我很希望政府能引進新加坡的鞭刑政府對於民眾等級的被害人及其家屬,是漠視的政府對於軍公教等級的被害人及其家屬,是重視的所以~廢死~有用嗎廢死聯盟說,死刑不能造成犯罪率降低它們卻不敢說,已實行廢死的國家,犯罪率年年飆高唉~多說無益~地球人口太多了只要死的不是自己家人~很多人都無所謂的
7940334 wrote:"廢死"只是怕抓錯人...(恕刪) 要贊成是要有條件的= ="除非:1.條子的權力可以比照美國擁有先斬後奏權力.事實上國內警察也確實可以有這個權限但礙於"上樑不正下樑歪"......國內警察沒被部分民眾激怒開槍或是被打死就已經是萬幸了2.要廢死.就得動到現行法條.這要用多少時間?而這修改期間內會有多少人受害?現在是嫌新聞說的案子不夠多嗎= =?3.民情文化差異:"以命賠命是天經地義!"這句話應該沒人反對吧?廢死眾一直強調死刑犯人權.那...受害者家屬呢?這也是國內這些團體會被砲到眾人想開扁的主因= ="我也曾經跟幾位廢死眾明嗆:{今天你最親的人或是孩子遭到這種對待又是在你眼前?你敢說自己可以100%原諒犯人?自認能做到的再回我!}我問完後...沒人敢講話4.前面有人提到了就是治安問題= ="現在有死刑就這麼亂了.廢除後?所以!希望這些廢死眾多用用大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