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關完又犯...害2命


最高法院今天審理吳敏誠殺人案,被害人妹妹淚訴,外甥遭母喪,難自理排泄,被告不斷上訴為求活命,「難道我姐不想活嗎?」

吳敏誠被控在民國82年間殺死女友服刑出獄後,又不滿黃姓女友想分手,98年在黃女任教的托育中心前當街槍殺對方,除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外,從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到更二審均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吳敏誠案是最高法院針對應否判死刑開庭量刑辯論的司法首例,上午開言詞辯論庭,黃女妹妹邊哭邊說,日前台南方小弟割喉命案,凶嫌宣稱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外甥因此問她「殺媽媽的壞人會不會也這樣?」她只能回答,希望法律會還她們公道。黃女母親在旁聽了也拭淚。

黃女妹妹說,吳男前科累累、手段凶殘,不斷上訴就是想求活命,「難道我姐不想活嗎?」,姐姐一句遺言都來不及交代就流淚逝世。被告家屬事後為補償,寄來新台幣50萬元支票,但她們拒收不願和解。

她說,就讀國小的外甥原本就是單親,喪母後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難以自理排泄,個性畏縮沒自信,「這孩子一生都毀了」,她儘管再努力,也難以彌補孩子失去的母愛。原審判處吳男死刑合理,假如改判無期徒刑獲假釋出獄,她會活在恐懼中,考慮搬家。

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明年1月10日宣判。【2012/12/24 中央社】


廢死聯盟…這是保護犯人的結果…
明年1月10日宣判…
請法官不要心軟…
如果再判無期徒刑…
受咒罵最多的應該是…法官

2012-12-24 20:10 發佈
eric101168 wrote:
最高法院今天...(恕刪)

吼,樓主都沒有update
人家現在新梗是提暢終身監禁
期待有一天支持廢死的人可以說服立委,讓良民帶死刑犯回家輔導,麻煩膳食費自己出,別到時再來討補助款,林北只出的起土豆錢
當然,如果這些死刑犯又跑出來犯案,管你犯什麼罪,一律拖去打掉,(輔導人)也拖去一起打掉,還記得當初你們可是很有自信的說給死刑犯機會喔,現在幾會給了,沒掌握就不是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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