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裁罰超商咖啡聯合涨價行為如預期中敗訴我比較好奇 如果根據法官的說法 : "跟隨行為"不等同"聯合涨價"那乾脆廢掉聯合涨價違法的法條算了,擺在哪裡簡直浪費司法資源。難怪中油和台塑公佈調漲時間都差個一天左右阿...
不這樣判決~~法官會忙死中油 台塑......一堆聯合漲價一堆官員都視而不見~~油電雙漲後一堆漲價都成合理的電和油是漲多少?物價一漲就是五元以上~~這就是呆灣郎拉有什麼好奇怪的奇怪的事在呆灣就變的不奇怪了
colchicine wrote:今年法官的收入應該不...(恕刪) 有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x老師說過:不少法官..年老時都篤信宗教...不是沒有原因的......希望各位同學將來有機會當法官..下判決時能對的起自己的良心....這樣..老了就去環遊世界,不用信教還債.....
過鹹水 wrote:法官是終身職的,他老...(恕刪) 也許在法官眼中所謂聯合漲價的前提是必須要幾個大廠老董,大張旗鼓的召開記者會彼此在記者會上手牽手,必須外加登報宣佈同時漲價。然後分秒不差的同時簽下合約。如果某個老董簽名的慢個幾秒,就只是"跟隨"了。這樣才算違法。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