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代表林孟皇法官對此感到相當欣慰,他覺得這是台灣司法改革的一大進步,肯定最高法院的做法;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亦表贊同,他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在終審判決前,確實有必要公開辯論,讓被告「講講話」,爭取自己的生命權。"殺人..放出來再殺..二條人命..這畜生殺人前有給被害人"講講話"的機會嗎..林孟皇你是頭有去撞到是嗎..??害我昨天去台中看草泥馬..園區裡草技擺呀擺的..心情很不好..為什麼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可以跟人民的認知差距這麼大..
imhung wrote:只有兩三個人,就可以...(恕刪) 如果法界只有兩三個人的想法"背離"民意..現今台灣人民不會用"看笑話"的態度來看台灣司法了..台灣的法律有問題..執行法律的人也有問題..更有問題的是..台灣人完全不適用這麼"善良"的法..
台灣已經是情理法法都排到最後面的社會會被判死刑的幾乎都是天理不容這麼愛 就立法編列預算成立更生單位請廢死聯盟去上班有18趴我也願意接受反正我是覺得能幹到退休的沒幾個就看更生人跟他們一起生活會多彰顯生命的最終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