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代表林孟皇法官對此感到相當欣慰,他覺得這是台灣司法改革的一大進步,肯定最高法院的做法;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亦表贊同,他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在終審判決前,確實有必要公開辯論,讓被告「講講話」,爭取自己的生命權。"
殺人..放出來再殺..二條人命..
這畜生殺人前有給被害人"講講話"的機會嗎..
林孟皇你是頭有去撞到是嗎..??
害我昨天去台中看草泥馬..園區裡草技擺呀擺的..心情很不好..
為什麼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可以跟人民的認知差距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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