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請清寒同學吃過期食品~

記得有人問過~

今天上新聞了~

同學髮型挺時髦的~
2012-11-06 12:53 發佈

怒濤爆裂 wrote:
記得有人問過~今天上...(恕刪)


店長為何會告??

過期食品不是依規定要丟掉??

店長是怕吃出問題?
還是跟本不想丟掉過期的食品?

過期食品是還能賣錢?還是能退回供應商處銷帳用?
我也不是很懂!
就是怕有人吃過期食品,就不花錢買了,生意會減少。會吃丟棄食品的都是窮人,全家超商還要提告,這種心態實在滿卑鄙的

我看國外節目就有人專門撿超市拋棄食物過日子,數量還不少,這些人挑食物自己都有一套方法,全家超商做人實在太失敗了

Lisa_Hsu wrote:
就是怕有人吃過期食品...(恕刪)

才一百塊的過期食品小題大作,大不了賠錢或開除工讀生就是了,還提告,真是的
我大學的時候 我朋友也是做大夜班 

我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 去他們店裡吃消夜 

聽說 民營的因為要跟公司拆帳 

過期食品都要一人一半 

有些好的民營的業者 

都會准許員工食用這種報廢商品 

有些比較摳的老闆就不會允許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怒濤爆裂 wrote:


記得有人問過~

今天上新聞了~

同學髮型挺時髦的.(恕刪)


染髮很貴嗎

學生大多自已買來染

有時是很便宜的

已經有看到商店地址

已有人PO
該店員工有在FB上說明.

被告的少年並非吃過期的報廢品.

而是將架上未過期的商品刷報廢然後邀朋友來店裡吃掉.......

前後總共4次.....

如果還是有網友認為這沒什麼不該計較的話.

麻煩開一家超商來造福清寒學子吧!!
過期也沒有立刻壞掉, 大多數食品還是可以吃的.
台灣人真浪費!

Lisa_Hsu wrote:
就是怕有人吃過期食品...(恕刪)
賣SONY W80
0308 wrote:
該店員工有在FB上說明.

被告的少年並非吃過期的報廢品.

而是將架上未過期的商品刷報廢然後邀朋友來店裡吃掉.......

前後總共4次......

1.請問fb來源?有無連結可提供

2.這是店員片面說法,一般法律理論上口說無憑(美國是這樣,台灣就可能法官自由心證),必須要有物證

所以我還是希望有看到證據,而非以店方個人口頭說法來否定一切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