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了奇瑞捷豹路虎汽車有限公司乘用車合資項目,同意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國捷豹汽車有限公司、路虎汽車、捷豹路虎汽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建設乘用車生產項目。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常熟市,建設規模為年產13萬輛乘用車和配套13萬台發動機,產品包括:路虎運動型乘用車(SUV)、奇瑞轎車、捷豹轎車;奇瑞2.0L/1.6L直噴渦輪增壓發動機、捷豹3.0L增壓發動機。
奇瑞與捷豹路虎合資項目3月對外公佈,雙方擬按50:50股比在華組建合資企業,生產銷售捷豹路虎以及合資自主品牌車輛。之後,該項目報批進展飛快,6月初通過環保部審批,9月正式獲得發改委整車合資項目審批。
從合資計劃公佈到走完政府審批流程,奇瑞捷豹路虎合資項目僅用了半年。在政策大環境不鼓勵新增汽車合資企業的背景下,奇瑞合資項目如此迅速獲得審批,令業內人士大感意外。按照奇瑞發言人黃華瓊的說法,企業對國家政策瞭解的比較透徹,是審批進展神速的重要原因。該合資項目一開始就提出要推出合資自主品牌、建立研發中心、生產配套發動機,將雙方共同開發提到重要位置,這與政府倡導提升合資企業中方話語權和技術實力的意圖不謀而合,也體現了奇瑞對合資政策的深刻參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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