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引發社會關注的葉少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終於在17日辯論終結;庭訊期間葉冠亨雖然坦承認罪,但葉冠亨的律師卻主張案發時葉冠亨有「優先路權」,要求重新進行肇事鑑定,不過被法官所拒絕。全案訂於11月9日宣判。
葉冠亨律師在高雄地方法院庭訊時表示,葉冠亨對於酒駕肇事坦然認罪,並已盡最大誠意希望與家屬和解;但認為案發當時葉冠亨有優先路權,因此不服肇事鑑定將葉冠亨列為車禍主因,要求重新送請交通大學進行鑑定。
對於葉冠亨律師的主張,被害家屬律師當庭怒斥,「爛醉酒駕的人要主張什麼路權優先?」而合議庭法官也以全案已逾鑑定覆議期限等理由,駁回葉冠亨律師的聲請。全案訂於11月9日宣判。
對於酒駕的人是憑哪一點主張「優先路權」?

葉少闖紅灯的話,他的刑責會加重到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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