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忠烈祠~~

剛看到這則【壹電視報導】空軍幻象戰機飛官王同義,日前赴法飛行訓練不幸殉職,骨灰12號回到台灣,暫厝新竹空軍基地,今天舉行公祭,由於王同義在危急時刻,放棄逃生機會,讓飛機避開墜毀在住宅區,義行讓人感佩.....

跟這則【壹電視報導】同樣是殉職飛官,卻是兩樣情,在法國殉職的幻象飛官王同義,已經得到承諾入祀忠烈祠,不過在去年九月,三位F5空軍飛官在進行夜航任務時,不幸在宜蘭撞山身亡,國防部原先也承諾會協助家屬,將三位殉職飛官入祀忠烈祠,沒想到拖了一年多還沒結果.....

首先對所有盡忠職守,恪守崗位的國軍各級官兵表達由衷的感佩之意...

接著我不太懂為何不幸撞山的殉職飛官家屬或空軍相關單位為何要幫他們爭入忠烈祠,若因公殉職就可入祠那麼演習中喪身或執行任何勤務而失去性命的各級軍.公.教是否都該入祠讓他們的後人以享尊榮呢(我認為入祠對於後人是種榮耀)?

幻象飛官因捨己為人義行入祠,我認為真的是剛剛好還覺得政府更該從優撫恤,但若單純因公殉職就要入祠,那國家忠烈祠真該蓋多點不然怎擠的下那麼多人

2012-10-16 10:33 發佈
0857~~ wrote:
剛看到這則【壹電視報...(恕刪)

樓主查一下先, 看來沒有不合理之處
當然還是有審核標準, 不然公務員出外買便當掛了怎麼算啊~

在台灣開戰機真是拿命來博呀...敖過去退下來開民航機安心多了


入祀辦法

如經中華民國政府審查通過陣亡或因公犧牲官民可根據「烈士」身分入祀台灣各地忠烈祠後,即由擬入祀之各地忠烈祠先期製定牌位,屆時通知當地機關、團體、學校派員於指定地點集合。並於入祀當天,設置中華民國國旗、白布橫幅[註 6]、樂隊、軍方或機關地方儀隊、牌位,並邀請陣亡犧牲官民之遺族及相關團體、軍警隊代表參與。[22]

入祀條件有因公死亡官兵稱為「忠烈殉職」官兵,由其擬入祀對象原屬的軍部連隊,填具事蹟表並造具清冊,報由國防部轉內政部核准。 或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或義勇消防人員,由擬入祀對象的機關填具事蹟表並造具清冊,報由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轉內政部核准。 其他殉職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人員,由擬入祀對象的原屬機關填具事蹟表,報由各該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轉內政部核准。 若為其他忠烈殉難人民或依褒揚條例規定入祀者及抗戰期間依辦法規定入祀者,則由公正人士填具事蹟表,報地方政府後轉內政部核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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