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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的臉書表示在陽明山出外景,要跟竹子湖派出所借廁所,但警察以只有一間無法借他們上廁所~~
但今天竹子湖所長出面表示,豆花妹他們借廁所目的是要當化妝間用,依法需事先跟警政署申請,故無法出借~~
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2012-09-18 3:17 發佈
我過來人的經驗
是警察的問題居多
所長8成是看到對方人很多
就認為來借側所是有目的的
是為了要用辦公室
警察當久了都會有被害望想症
問題人家只開口借廁所而已
如果真的是要用辦公室而拿借側所當理由
那時再叫他們離開就好了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相信誰重要嗎?
重要的是小王哥你怎麼沒回蘋果的iphone版自己打臉交代一下?
我不想再亂花錢了啦!!!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警察講旁邊就有公廁。
我砲故我在

chako wrote:
我過來人的經驗是警察...(恕刪)


那會不會又出現:

我們東西擺好在桌子上,準備做事了,又被警察請出去,

台灣警察真不通人情。

如果附近就有公廁的說法無誤
真的沒必要去警局借用場地吧- -?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如果附近真的就有公廁的話,那我會選擇相信警察!!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相信警察 別妨礙公務就算了 把警局當風景區喔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廁所是警察的,豆花妹是全台灣的。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我都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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