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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 陳肇敏等人殺人罪不起訴...因為無因果關係

北檢於8月24日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殺人罪部分,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客觀上以強光、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遭審判,但被告無從干預軍法審判;主觀上,因江國慶涉有嫌疑,被告等人目的是為求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不起訴。

可以來個人告訴我這樣為什麼這樣沒有因果關係???
難道他不知道他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刑求一個人讓他認罪後,軍法會判他死刑?

就算沒有殺人罪他也有別的罪吧......罰個錢他就沒事......這也太黑暗了吧....
陳肇敏不會以後還有月退俸吧...
2012-09-06 15:48 發佈

linkj wrote:
北檢於8月24日公布...(恕刪)


官字兩個口..



怎沒因果關係 ??


宋世傑: 連你一快告.

巡:(一臉疑惑)我?

宋:不可以嗎?

你身為國防部長,為求破案
竟然縱容屬下,辦事糊塗,
枉你自命明如鏡,清如水,浪得虛名,
搞的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linkj wrote:
北檢於8月24日公布...(恕刪)


你不知道現在很尷尬嗎! 當初那一些破案有功的人員 現在都很低調 其實要怪就怪那幾個大嘴巴喜歡在電視上吹噓 所以身份才曝光 其實還有一些當年承辦人員是還沒曝光的


現在可笑的是 不知道要怎麼追回這一些破案獎金


或許他早就知道 抓錯人 只是一直在拖延
等冥間法院的判決吧,到時就知道有沒有因果關係了,這個說沒有因果關係的法官到時也就知道自己判對或

判錯了.......大家閉目以待啊......
很多時候法律是隨便法官解釋的
記得之前的台中議長案也是
收錢不等於有關說
最近的隱匿疫情案也是
沒有主觀犯意

老實說真的不太懂法官的解釋

linkj wrote:
難道他不知道他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刑求一個人讓他認罪後,軍法會判他死刑?


應該是北檢認為強光 電擊棒威嚇是合法的吧
因為都沒有touch到身體啊
得到的自白之後只要你後來在法院審理時沒有威脅或誤導法官
都不算干擾審判
因為取自白時不知道這份自白會被判多重的罪
所以也沒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由此看到北檢是用最低的標準來決定要不要起訴的
其實他們也是自己找罵挨
直接起訴就好了讓法院自己去傷腦筋要怎麼判
又何必自己跳出來當壞人是急著要邀功嗎
早就知道抓錯人啦,江國慶被捕後不久,兇手就去自首,但因兇手有精神病史,還差點被控妨礙辦案。當初他們的心態就是趕快破案,誰是真兇不干我的事,反正對上面有個交代就好,剛好江國慶測謊沒過再加上有地緣關係,就成了無辜的犧牲者。
可悲的是,數年後,空軍又發生測謊沒過進而屈打成招的案件,還好兇手出來自首,不然又多一樁冤案。
jackual0612 wrote:
或許他早就知道 抓錯人 只是一直在拖延

linkj wrote:
北檢於8月24日公布...(恕刪)


不知是記者聽錯、寫錯或是北檢說錯,應該是相當因果關係。

如果是因果關係,最後亞當和夏娃都有罪,誰叫亞當和夏娃生出人類。
X少爺肇事致死一案,X少爺為求提早返家,客觀上以酒駕超速行駛等不當方式撞上被害人,雖導致被害人傷重死亡,但被告無從干預被害人要死要活,主觀上,因被害人有妨礙交通嫌疑,被告目的是為提早返家孝親,無殺人犯意,與被害人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不起訴。

拖累廢人 wrote:
很多時候法律是隨便法官解釋的...(恕刪)


正解! 反正即使解釋錯
也沒有刑責!
一樣還是終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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