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新聞,一個服務業搞的好像上法院一樣,現在才剛開學而已,一個學生身份還需要靠一個註冊章來證明是不是在學學生嗎,既然要分這麼清楚,那麼在這裏我來告訴高雄捷運,在法律上所謂的學生,是指12年國民義務教育,不管是否在學,挫學,休學,廣泛的是指未成年以下都算是在學學生,何況人家還穿制服,背書包,還拿出學生證,不然事後再補證也可以啊,又不是只坐一次而已,人家台北捷運,站長都搞到跟同學APP了,您們現在還會出這種70年代才有的新聞,真是佩服佩服,然怪會一直說虧損,真是其來有自,至於大學生,也算是學生,只是現階段不是義務的,如此要這樣,在下無話可說,但一個才高中生而已,還是青少年小朋友而已,讓人先體驗這社會的殘酷,我說您真是好捧哦,您這是在打擊民族幼苗,我想事後學生應該可以去要求退錢吧,因為本來就是在學學生,不容懷疑,有蓋章,沒蓋章,只是一個程序而已,並不能否定它不是學生,就算一個警察下班了,也不能否定它不是警察,就算老師下班了,也不能否定它不是老師,就算學生證上沒蓋章,也不能否定他不是學生,我想高雄捷運車箱應該只有掛八個吧,不然怎麼那麼八股啊,服務業就是要站在客人這邊來想事情,而不是堵事情,現在銀行也有點怪怪的,請不要在叫金融服務業了,因為完全不夠格來當服務業,報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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