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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g 罰款期限果然延期延至年底

2012-06-24 20:04 發佈

社會觀察家 wrote:
眼看到月底只剩下幾天...(恕刪)


為何罰款可一延再延 ??


那大家的罰單
可否一樣 .

taiwan2008 wrote:
為何罰款可一延再延 ??


那大家的罰單
可否一樣 . ...(恕刪)


國民應繳的稅金可否比照順延半年呢?

公公局根本是對官方公權力任意自我踐踏!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保安...保安...

可以讓人這樣延了又延...延了又延嗎?

等到了年底...是不是又要延到明年年底?

何年何月才能罰到遠通,合約簽假的嗎?



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興建及經營,並交由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及測試,但卻在2002年突然與中華電信解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BOT方式民營

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須專用車道,並可能會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機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
為多數國新設置的系統所採用之技術。
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宇通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採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涉案官員遭判刑確定,同時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但高速公路局仍為避免與遠通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
最終仍由涉入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

OBU為遠通獨家申辦,價格普遍未能被民眾接受

遠通電收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體驗ETC優惠,導致民眾開始質疑e通機的存在價值,認為e通機沒有存在價值。

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達到50%,但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合約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
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做為違約的改善方案。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

boyce2010 wrote:
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


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達到50%,但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合約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
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做為違約的改善方案..(恕刪)



監察院沒去提出彈劾嗎?

按照這樣的做法
同理可證我們5月要繳稅
應該也可以延到11月再繳摟
爛攤子也不收拾
哪招~~

遠通電收旗下所屬高工局表示: 一切依法辦理,謝謝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請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andy2000a wrote:
監察院沒去提出彈劾嗎...(恕刪)


你怎會去相信一個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機構
boyce2010 wrote:

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興建及經營,並交由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及測試,但卻在2002年突然與中華電信解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BOT方式民營

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須專用車道,並可能會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機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
為多數國新設置的系統所採用之技術。
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宇通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採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涉案官員遭判刑確定,同時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但高速公路局仍為避免與遠通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
最終仍由涉入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

扁維拉:這丟系愛台灣啦!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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