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松竹路與四平路開車右轉
當時我們在等紅燈時就已經先打右邊的方向燈了
在綠燈的時候,我男友就有先看後面是否有機車騎士
確認過後就已經開車右轉,而且車頭已經彎過去
突然之間後方就有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我男友汽車的葉子板
然後機車騎士要我男友通報警察來處理
接著警察勘察車禍現場後說我男友與機車騎士都有錯
機車騎士要我男友賠償他機車毀損的一萬三費用
但我覺得我男友要賠機車騎士錢非常的不公平
難道機車騎士不用賠我男友汽車被撞的地方嗎?
我男友還檢查那段路口是否有監視器?
但不確定路口監視器是否有拍到車禍現場
可以證明他在等紅燈時就已經先打方向燈
依照警察的說法是
我男友是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是未減速
若剛好那天有在現場的人
是否可提供行車紀錄器的影片給我們?
若真的有相關的影片,小女在此致上感激
車禍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