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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完不給錢?旅行社控警欠203萬團費!!

究竟是台中市警察局欺負老百姓,玩完不給錢?!
還是旅行社惡意片面更改採購契約,沒有履行契約內容,要被扣錢不爽?

歡迎大家來討論!!
台中市警局昨遭爆料指員警集體旅遊後卻不付費,是「霸王團」;旅遊業者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去年承辦市警局7團、200多名績優員警國內旅遊,但278萬團費拖了8、9個月,至今只付75萬,疑惡意刁難。

旅行社已向法院提告指市警局不履約;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質疑說:「人民保母怎會變惡霸?吃人夠夠!」

警察局長刁建生反駁:「根本是旅行社不遵守契約!」投標提的飯店每間3千多元,實際卻住1天2000多元的房間,造成團員食物中毒,員警和自費眷屬都覺「被坑了」!

http://www.nexttv.com.tw/vod/10227348?slug=news-big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2051200296.html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087414.shtml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nunumt198720120511183540&dd=2012511211720


雖然只是個半日新聞,但是

A:如果媒體這樣踢爆,那旅行社不就更加地讓民眾誤認為是個黑心事業了!
B:政府就可以這樣欺負百姓,該吃的該玩的都有給了,拖了那麼久不肯給錢,也太沒有道理了!

這實在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就請大家來評評理吧!
2012-05-14 20:19 發佈

dinosaur0613 wrote:
究竟是台中市警察局欺...(恕刪)



我以為~~~



玩完不給錢




就不算嫖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警察玩完沒有不給錢吧!
只是住宿等級有落差,
所以才要求旅行社賠價差!
套句你說的:
原本要給我名模
卻給我個阿姨
你會付的甘願嗎?
旅行社惡意變更契約惡劣!!
這種情形, 在公家單位辦的出遊履見不鮮!! 我兒子今年的國小畢旅也是類似的狀況.
以畢旅為例, 由於是既定計劃, 近四個月前就把時程計劃定出來, 公開招標. 很慘的是, 由於是最低價者得標, 最後就是由一個聽都沒聽過的旅行業者以超低價搶標. 這種公家機關的招標方式, 註定了整個旅遊品質的低落.
計劃中有註明要住某幾個渡假村, 這麼早就決標, 要訂本來應該沒問題, 但業者卻不去訂. 等到了要出發前的說明會, 再突然宣佈訂不到房間, 改以"同級"房間. 這個時候, 當然訂不到那麼熱門的住宿點.
試問這時誰能說"不" 呢? 全年級的師生都等著要出發了, 難不成要重新招標, 再等幾個月? 而且老師家長也搞不清是不是同級, 也只好同意了.

剛好我老婆這次是隨行家長, 和小朋友同住, 去住的結果, 她說房間真是差透了, 恐怕只有原來預定的房間的價錢1/3 都不到. 甚至有一晚, 不但髒,有幾個的小朋友房間浴室沒熱水, 有幾間小朋友浴室沒冷水, 最後她和老師逐間檢查設施, 再分配小朋友到那幾間能正常供水的去洗澡. 導遊和旅館業還冷言冷語說是家長們在找麻煩, 為什麼沒熱水或沒冷水就不能洗?


我覺得這次警察局真的是做得好, 不能再姑息這些不肖業者, 低價搶標, 再任意更改住宿地點. 這幾個議員這樣為業者護航也是很糟.
dinosaur0613 wrote:
旅遊業者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去年承辦市警局7團、200多名績優員警國內旅遊,但278萬團費拖了8、9個月,至今只付75萬,疑惡意刁難。

好樣的, 有牌的流氓就是不一樣!
對一般老百姓來說, 團費沒付清前是不可能出團的

hbd wrote:
好樣的, 有牌的流氓就是不一樣!
對一般老百姓來說, 團費沒付清前是不可能出團的...(恕刪)

那是你自己沒辦過大型公司行號出遊. 大型公司行號出遊也一樣會有尾款扣著.

dinosaur0613 wrote:
究竟是台中市警察局欺...(恕刪)

我也認為旅行社惡意變更契約才是惡劣
吃人夠夠的是旅行社業者才對
大概認定警察機關不敢吭聲才會敢惡意變更契約
只要警察機關不認帳,就可以找議員爆料
警察局這樣做的很對

dinosaur0613 wrote:
究竟是台中市警察局欺...(恕刪)

這種旅遊糾紛,
如果是旅行社VS一般民眾,
就是民眾出來報料開記者會,
旅行社就夾著尾巴躲起來了,
但是因為對象是VS警察,
旅行社就兇起來了..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dinosaur0613 wrote:
投標提的飯店每間3千多元,實際卻住1千200多元的房間

這一句有問題
好像一般民眾遇到也是這樣

旅行社報的房間價格通常是定價(最高價)
但他們量大與長期合作都有優惠價,旅遊淡季更便宜
四折也不無可能

旅館的價差也不足以只付約27%的款項
A Pink, Hello Venus

豆豉英 wrote:
但是因為對象是VS警察,
旅行社就兇起來了.....(恕刪)

警察只怕議員、民代啦......
警察可不是好欺負的,
如果是警察好欺負,那應該是警察要不回住宿價差,
怎麼會是旅行社拿不到203萬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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