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大概是說:某位在甲公司任職的員工或主管,利用職務之便,將業務轉給B公司,來賺取獲利之類的.甲公司得知此事,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結果,員工要賠償甲公司,賠償金額好像是之前所獲利的金額.大概是這樣.我印象中好像不是很久的新聞,可是我找不到,要麻煩板上的大大幫忙,謝謝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