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假釋期間 又殺人廢死聯盟的剩人們這種情況 你們還有和話說案情是這樣子殺人犯假釋期間 喝酒後 遇上一位等公車的男性 然後就踹死那名男性被害人廢死的剩人阿請你們出面一下發表看看對這起案件的看法還有 法官你們到底幫誰 都有證據了 還只判傷害罪 關九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句話應該刪除 改成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那以後我拿板凳 導致人死 是不是無罪阿(折凳可以隱於四周 殺人無形 就算抓到也沒證據)
小橋寒鴉 wrote:殺人犯假釋期間 又殺...(恕刪) 廢死聯盟吳副召於2100答揮文大--欸...還是答應曉薇小姐?--:『其他犯罪的人假釋出獄也是有機會再犯啊,這顯示出我國監獄的教化功能不彰...』有沒有很厲害?!廢死聯盟思考邏輯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