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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貼出的數字,財報的...(恕刪)

那我貼的數字呢?
你保證樂揚沒有在營建成本和管銷成本上灌水?
你保證依法文林苑還有公共利益?

王家的土地產權仍握在王家手上,這點就是事實。也是政府知道大家盯著看時,所做的宣示。
除非樂揚可以買下王家土地,否則文林苑無法興建。一切不是又回到原點了嗎?
就讓我們看看樂揚如何誠實的面對這一狀況。等到有一天,樂揚不再打烏賊戰,文林苑才有希望興建。
現在市場一坪是65萬

所以建商的確是分回一坪65萬價值16億3,132.1萬

可賣超差價獲利5億64,312,222 可超賣差價增值幅度52.88%

真好賺

把人打成殘廢, 反正活著也痛苦, 要不把器官捐贈書簽一簽行善一下

從頭到尾本就是想吃人;

惡行惡狀, 強拆他人祖屋後, 逼人和解

都更條例必須廢止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貼出的數字,財報的...(恕刪)


那你應該告訴大家,樂揚建設的營銷成本要多少?

當然不是樂揚自己說的數字,那毫無公信力可言。

不講其他,k大提出來的質疑: 每坪營建成本20萬,

你以為在蓋帝寶是嗎?

人家是這行的明眼人,你真的是建商說啥,就要大家當瞎子信啥嗎?

不管是營銷跟管理費,通通都是樂揚賺走的,樂揚建設公司很大嗎?

員工超多嗎? 營運成本遠超過一般公司或建商嗎?

至於法院就更別說了,假設一坪土地營建成本是13~20萬(我查過的)。

那你猜樂揚會報多少? 只要在這範圍內,哪有違法之虞?

法官是建商還是地產相關行業的? 你當他是神?

但是13~20萬間,上下差了多少? 超過30%!

不要忘記,這些營建標準都是建商公會去訂,或是跟建商有直接間接關係的官員去訂的。

不是前面已經有人貼過這篇了? 台灣的營建界,可是官商兩通啊!

請問樂揚建設跟台北市政府關係是如何呢? 不要忘記貴公司董事長跟郝市長合影那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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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24.11.23.20/?p=85

不要騙人了,講估價是公平的,審議委員會是公平的這種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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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s93 wrote:
把人打成殘廢, 反正...(恕刪)


唉! 昨晚看過中天的報導,台灣的建商,真不是東西。

也許有好點的,可惜我沒機會遇到。

台灣的都更,早就不是什麼都市更新,而是赤裸裸的掠奪式合建案而已。

政府拿著容積獎勵當釣竿,去逼心性如鯊魚般的建商更加嗜血!

真的是一個都不放過!

像報導裡講到的板橋精華區土地,一坪要價80萬,建商到處等著狙擊每塊有可能到手的土地!

利用像王家這種畸零地,或是其他產權問題的狀況,去牟奪土地,這麼陰狠奪地後,

還要美其名為公益,真是夠了!

其實台灣這些建商有興趣的精華區土地,根本沒有必要去保護,或獎勵的必要!

光是超高的房價就能讓建商主動出手謀奪了! 反倒是地價房價不高,經濟能力還相對更差的稍偏遠地區,

這些房子遠比精華區土地還有必要進行更新,可是他們卻是建商死都不可能上的地方。

認真想想,政府的容積獎勵也是非常有問題的政策,這等於鼓勵大家繼續進入人口負擔已經太重的

精華區居住,甚至變炒高這些地區房價! 除了少數想靠都更發財的有錢都更戶外,連一般都更戶,

都未必買得起跟原房子同樣坪數的房屋! 最後還是錢通通進了建商口袋!
ZZZ ing wrote:
認真想想,政府的容積獎勵也是非常有問題的政策

是的,獎勵容積其實就是在借用後代子孫的生活空間。

基本上一個都市的總容積是固定的。因為每個人合理的生活空間是有一定的大小。
當政府濫發容積,只會造成整個都市提早進入死亡階段。
因為郝市長對獎勵容積的加碼,再過個20年,台北市將無法再進行任何更新。

向後代借的,總有一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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