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

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大家就一起期待建商和王家的和解。

我也同意這點。
但希望建商別再節外生枝了。
感謝E大的回覆

之前預售是一坪47萬
現在市場一坪是65萬

所以建商的確是分回一坪65萬價值16億3,132.1萬

只是建商自行以一坪47萬預售賣掉了
ens93 wrote:
感謝E大的回覆

之前預售是一坪47萬
現在市場一坪是65萬

所以建商的確是分回一坪65萬價值16億3,132.1萬

只是建商自行以一坪47萬預售賣掉了...(恕刪)


所以都更受害者聯盟在這個資訊方面,灌水欺騙大眾和協調會的官員,不道德。

當時正當金融危機,房價的走向預測,比較悲觀,

法規是有建照就可預售,


所以在權變之後,房價走低,都更建商就虧本,走高,就有計劃外的收益..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都更受害者聯盟在...(恕刪)


把買賣交易明細公開就知道誰說謊!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都更受害者聯盟在...(恕刪)


如果要證明這個說法,必須要建商公布買賣明細。

否則難道樂揚建設說47萬就47萬?

你沒有理由讓大家相信這個說法。
ZZZ ing wrote:
如果要證明這個說法,必須要建商公布買賣明細。

否則難道樂揚建設說47萬就47萬?

你沒有理由讓大家相信這個說法。
,...(恕刪)


簡單的算術,

地主實際分配權利價值8億73 ,997,570元 + 樂揚分走 16億3132.7萬
= 本案更新後價值19億35,322,222元

25億 = 19.35億??



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 ,截圖摘自營建署的協調會紀錄,都更受害者聯盟提供的資料






事證:
A.苦勞網: 都更受害者聯盟諮詢其它建商後,指出......因為文林苑在2009年(民國98年)推出之後,半年間預售屋便已售罄,建商因此騎虎難下。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304

B.據台北市都更審議會委員之一、中國建經公司總經理陳美珍表示:
若以某位樂揚預售屋買家,在二年前的成交價約一坪四十七萬,加上士林區車位,一個平均約二00萬做為計算基礎,得出整個都更案樂揚分房可得約十一.八億元.扣除審定成本八.六億,與管理費二億,樂揚因更新價差得到的獲利,其實是約一億元,沒有到王家指控的五億元暴利。
文林苑背後的4大都更迷思(天下雜誌)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1655&idSubChannel=4

C.奇怪的是建築成本8.63億,聯盟如果說審定成本浮報,獲利粗估恐約有10億之譜,那建築成本變成3.6億, 3.6億/4113.03坪,15層大樓平均每坪造價8.7萬,怎麼可能。

D.官網的記錄是二樓以上平均建坪可售的單價42萬元/坪。不是65萬。
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country-2-1.aspx?KEYID=VTIwMTAxMDA4LTYzNDIyMTUwMDczNjIyNjE4Mw==



E.王家懶人包民國98年的異議書,每坪房價才以53萬計算。不是65萬。

Erichuangtw1980 wrote:

誰能證明本案銷售金額總值19億35,322,222元?
我相信同樣是購買文林苑的人,每戶購買金額也不相同。
47萬/P是建商宣稱王家4樓的價格。
那15樓呢?5樓呢?

至於建商所送出的數字,看過笑笑就好。
本案更新後價值19億35,322,222元
• 本案更新後面積4113.03坪,車位93部
• 地主實際分配坪數1749.45坪、車位45個
• 樂揚分走2363.58坪、車位38個
• 樂揚審定成本8億63,294,685元加管理費2億0,372,093元,共計10億67014778元(以上資料由E大所提供)
• 樂揚每坪營建成本200264.5945元(約20萬元)
• 管銷成本佔銷售金額10.35%
這兩點和業界平均數字有極大落差,這也是限制只能由建商估價的結果。

以下轉載自營建署
原住戶擁有的容積
法定容積 6922.80 ㎡
法定容積率 360.00 %

以下是建商爭取來的
更新時程獎勵(都更#44(1)Ⅲ)面積 346.14 ㎡
更新時程獎勵(都更#44(1)Ⅲ)容積比例 5.00 %
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面積總計 1226.81 ㎡
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容積比例總計 17.73 %


以下有疑慮,因為是市府拆除的
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建戶獎勵(容獎辦法#11)面積 93.90 ㎡
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建戶獎勵(容獎辦法#11)容積比例 1.36 %


以下是公共利益的價值,請注意,都是0
提供公益設施(都更#44(1)Ⅱ)面積 0.00 ㎡
居住面積不及當地水準獎勵(都更#44(1)Ⅴ)面積 0.00 ㎡
協助開闢或管理維護公共設施或捐贈經費(容獎辦法#5)面積 0.00 ㎡
歷史、紀念或藝術性建築物保存維護(容獎辦法#6)面積 0.00 ㎡
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獎勵(容獎辦法#7)面積 0.00 ㎡
綠建築設計獎勵(容獎辦法#8)面積 0.00 ㎡
更新單元規模獎勵(容獎辦法#10)面積 0.00 ㎡
其他配合都市重大建設面積 0.00 ㎡


以下不重要
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周圍五百公尺範圍內面積獎勵面積 0.00 ㎡
大眾運輸系統車站周圍五百公尺範圍內面積獎勵容積比例 0.00 %
其他獎勵 停車獎勵面積 0.00 ㎡
開放空間獎勵面積 0.00 ㎡
容積移轉之移入容積 0.00 ㎡
其他容積獎勵 0.00 ㎡


我就說,其實原住戶也是受害者,賤價將自家的土地出賣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簡單的算術,地主實際...(恕刪)


抱歉,你並沒有提出實際的交易合約。

這種行情價說法,是沒有說服力的。就如同樂揚建設一再指出王家是同意戶,

卻拿不出王家同意書或類似效力的證明一樣。

我所知道的文林苑合理利潤如下,當然是根據樂揚建設公布的資料,

而且不是單一針對文林苑案所特別調整,財報資料要是做假,這間公司以後也不必混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林苑有多賺? 樂揚建設可賺5億

http://tw.news.yahoo.com/%e6%96%87%e6%9e%97%e8%8b%91%e6%9c%89%e5%a4%9a%e8%b3%ba-%e6%a8%82%e6%8f%9a%e5%bb%ba%e8%a8%ad%e5%8f%af%e8%b3%ba5%e5%84%84-105508622.html

根據樂揚建設去年第二季的財報資料顯示,預定在民國102年完工的文林苑,預售契約總價款為13億4千9百萬元,預計工程總成本則為8億5千6百萬元,兩者相減後的5億多元,將是未扣除營銷成本、雜項成本的帳面收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richuangtw1980 wrote:
簡單的算術,地主實際...(恕刪)


那麼請營建署再公布目前現值多少
ZZZ ing wrote:

根據樂揚建設去年第二季的財報資料顯示,預定在民國102年完工的文林苑,預售契約總價款為13億4千9百萬元,預計工程總成本則為8億5千6百萬元,兩者相減後的5億多元,將是未扣除營銷成本、雜項成本的帳面收入。
...(恕刪)


你貼出的數字,財報的數字,,是未扣除營銷成本、雜項成本的帳面收入

樂揚審定成本8億63,294,685元加管理費2億0,372,093元,共計10億67014778元,
也就是官網上,實施者應分配的價值,


5億多扣掉2億管理費,剩3億多,至於雜項成本,網路上找不到資料?就不知道該再扣多少?



之前王家權利變換的爭議,被駁回,


節錄自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聲明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1年4月3日)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21870607&ctNode=12856&mp=118011
本案市府核定公文載明利害關係人可提起二種救濟程序,
其一,對於「權利價值」有異議,應依都市更新條例32條提請審議核復,
其二,認為「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亦得提請訴願及行政訴訟,
上述兩種救濟程序,不同意戶均提出救濟。針對權利價值之異議(98.7.13提出),業經都市更新審議會98.11.02決議維持原核定計畫內容(即認為核定之價值並無不當無須調整);針對不服原處分之訴願(亦於98.7.13提出)及訴訟,經內政部訴願委員會98.10.27訴願決定訴願駁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05.26判決原告之訴駁回、最高行政法院100.07.04裁定上訴駁回。
參考 內政部訴願決定書(案號:)09803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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