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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幽靈箱涵示意圖V5,103/8/14更新


chingche wrote:
1. 二聖路有一條汙...(恕刪)


你説的那一條污水管,應該是雨、污共管的。

案子辦到哪里了?

凸歸台灣 wrote:
你説的那一條污水管,...(恕刪)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後來媒體有報導幽靈箱涵是場鑄箱涵(非預鑄箱涵),請問這種施工需要鐵路停駛嗎?特別是在有舊渠道的假設下.
548686 wrote: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後...(恕刪)

鐵路下的箱涵是預鑄的,與凱旋三路主幹管相接的那六公尺才是場鑄的,穿越鐵軌的下水道工程用的都是推進工法,不用明挖,台鐵縱貫線也沒有因為要施做下水道穿越工程而停駛過,箱涵推進工法是推進工法中比較新的。

C箱涵如果用推進工法需要工作井,位置應該就是場鑄箱涵的所在凱旋路上,所以場鑄箱涵段不可能比預鑄箱涵段早完工。

另外,E箱涵施工時應該還沒有箱涵推進工法。
高雄氣爆檢究責 養工處長100萬交保、前監工聲押

雄檢偵辦高雄氣爆案,29日傳喚前副市長吳宏謀、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當年負責初驗的楊宗仁、監工邱炳文和養工處長趙建喬等人,其中趙建喬100萬元交保、楊宗仁以20萬元交保,而邱炳文因對於案情通通推說不知情,檢方於是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氣爆損失慘重,雄檢調查究責,要追查受爭議的箱涵是誰的責任。根據《中央社》報導,29日傳訊當時箱涵施作的下水道工程處設計科長即前副市長吳宏謀、下水道工程處設計科股長即現任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當年負責初驗的楊宗仁、監工邱炳文和養工處長趙建喬等人。

吳宏謀與廖哲民,訊後請回,檢方認為,他們無疑點,但應有施作監工、驗收等問題,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調查。而設計圖為趙建喬所繪,也是主驗人,應該是最清楚箱涵設計的人,但卻疏於驗收,他供稱,當時是叫了一名綽號「鴨蛋」的維護工程隊人員,從人孔幹下去看,但這名人員已經去世,趙建喬將責任推給別人,有明顯疏失,因此以100萬元交保、楊宗仁以20萬元交保。

另外,檢方掌握已經退休的工程員邱炳文當年的監工日誌,當中所記載的事項都正常,但事實上卻施作了兩個箱涵,明顯有責任,且邱炳文對於監工過程通通推說年代久遠,已經不記得,檢方認為他未吐實,有串證之虞,因此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新聞來源

halachung wrote:
高雄氣爆檢究責 養工...(恕刪)


這個檢察官到底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個下水道是1991年"崗山仔2-2號道路排水工程"發包時建的?只因為高市府找了這份公文給他?

先斷定包商偷建,再斷定官員沒確實驗收,然後包商早就死了!從頭到尾沒人見過這個箱涵是什麼時候興建的,這個檢察官還能抓的這麼起勁,真的開了眼界。



asperger88 wrote:
鐵路下的箱涵是預鑄的...(恕刪)


找到一個箱涵推進工程的網頁,地下4、5公尺就能施做了 ...

"新莊市思源路(南下車道)人行地下道工程,因工址位於新莊市中正路(省道)、思源路交叉路口與大漢橋匝道處,地處三重、新莊、板橋等地區來往交通樞紐,日夜車流壅塞;另工址鄰近地下管線分佈密集且工區腹地狹小(鄰近大漢橋、遠東大樓等建物),故無法以封閉道路或交維改道進行地面開挖施工,僅能利用人行道及安全島之有限空間進行。考量人行地下道箱涵頂部至地表覆土深度僅約4~5公尺,故在確保思源路交通運能之前提下,採用預鑄箱涵推進搭配「口」字型閉合之管冪工法。"

http://www.arch.net.tw/modern/month/357/357-1.htm


凸歸台灣 wrote:
這個檢察官到底有什麼...(恕刪)


在那半張公文上的監工欄位簽名的邱炳文現在被收押,不是已經過了20年追訴期,還能押他?
假若不是那半張公文施工的,邱炳文會為了自保而招供。





凸歸台灣 wrote: 這個檢察官到底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個

我覺得,檢查官能聲押他,代表檢查官有他們的想法與掌握一定程度的東西,台灣也不是說要押人就能隨便壓的,還有法官會檢視的,尤其這案子有包含時效性與牽涉刑度上等較複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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