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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文林苑之外的建築也有...(恕刪)


E 大,文林苑兩條道路都開了一半而已啊?^_^
建案完成後倆道路仍然無法通過消防車啊,對不對?毗鄰基地部份的道路開通,但建案以北仍然為原狀,以北之消防何來改進?^_^

公益,如您所轉如下,您真的確定有公益????
道路土地產權公私夾雜,公有部份可透過 撥用,私有部份由實施者(建商)提供經費交予市政府辦理徵收。道路工程由本案開闢,解決該道路私地主長期無法獲得徵收補償的困境 ,亦讓毗鄰基地部份的道路得以全部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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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1. 我沒反對過都更, 但我反對台灣現在由建商主導的都更..
這跟專家學者沒啥不同吧?

2. 現行都更確實有不符公共利益目的的問題, 這點請問我有說錯嗎?...(恕刪)


所以只是實施者的不同,就變成有沒有公共利益嗎?

march168 wrote:
E 大,文林苑兩條道路都開了一半而已啊?^_^
建案完成後倆道路仍然無法通過消防車啊,對不對?毗鄰基地部份的道路開通,但建案以北仍然為原狀,以北之消防何來改進?^_^

公益,如您所轉如下,您真的確定有公益????
道路土地產權公私夾雜,公有部份可透過 撥用,私有部份由實施者(建商)提供經費交予市政府辦理徵收。道路工程由本案開闢,解決該道路私地主長期無法獲得徵收補償的困境 ,亦讓毗鄰基地部份的道路得以全部開通。...(恕刪)


文林苑的消防通道是以經過郭元益前面的路,當然可以通過,至於北側的道路,等開工一起開發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只是實施者的不同...(恕刪)

政府都說沒有公益性了。你覺得大家應該相信政府還是相信你?

更何況你看看你自己付的圖,道路變寬真的是文林苑退縮出來的嗎?恐怕不是吧!那是人行道,是文林苑依法本來就該退縮的。

你付的圖還有個問題,那兩台摩托車。
當初大囍市就是路旁停滿車輛,導致消防車無法直接進入。請問北市府有加強文林苑周邊的車輛拖吊嗎?看起來似乎沒有。
郭元益的盆景也違法了啊!布招也違法啊!招牌也違法!紅綠燈更擋住交通局所謂的消防通道!環保局在哪裡?交通局在哪裡?真要等出事再來移動這些東西,會不會太慢了點?

kuoyuan1 wrote:
政府都說沒有公益性了。你覺得大家應該相信政府還是相信你?

更何況你看看你自己付的圖,道路變寬真的是文林苑退縮出來的嗎?恐怕不是吧!那是人行道,是文林苑依法本來就該退縮的。

你付的圖還有個問題,那兩台摩托車。
當初大囍市就是路旁停滿車輛,導致消防車無法直接進入。請問北市府有加強文林苑周邊的車輛拖吊嗎?看起來似乎沒有。...(恕刪)


公共利益的部分,管委員只是把公共利益當成公共建設,並沒有考量到,其他消防和改善地區因為房屋老舊照成的安全問題。

“政府都說沒有公益性了。”, 你可以把原文Po出來看看,

照片中,那個地區是路邊是劃紅線的,不准停車........

退縮的部分,是一併提供共8米消防空間,計劃道路2米(實際3.3)足夠消防車進入了,

這是經過審核,也經過王家訴訟過的案子,如果有問題,王家早就勝訴,文林苑被判非法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政府都說沒有公益性了。”, 你可以把原文Po出來看看

你可以上內政部營建署查詢,文林苑的公共利益登記為多少?0

至於消防安全問題,北市消防局長也承認,沒有派人實地審查,因此有所疏漏。借用人行道只是事後的補救措施。

台北市消防局 SAY:
台北市消防局針對爭議表示,最大型的雲梯車寬2.5米,3.2米的道路雖可以通行但相當勉強,且這條通道緊鄰士林橋而非平面道路。 另外針對有關消防車勉強可開入巷道但不合現行規定(4米)的質疑,消防局表示文林苑規劃案在審議過程中,的確有推派代表出席會議,但因一般都更設計審議過程中,並非每個案件都有現地勘查,所以可能是因為這樣才會有所疏漏

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面積約0.00㎡,為政府節省0.00百萬元。
開放空間 留設開放空間面積約0.00㎡
留設公益設施 無,面積約0.00㎡
為政府節省 總計0百萬元。






kuoyuan1 wrote:
請問您怎麼剪貼畫面的...(恕刪)

回樓下kuoyuan1
使用「螢幕擷取」把圖抓下來
01Mark wrote:
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恕刪)

請問您怎麼剪貼畫面的?
我一直不會,所以需要e大自己查。

回樓上
了解,原來要先開小畫家,我一直等印表機列印都沒消息。謝謝您的指導!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公共利益的部分,管委...(恕刪)


我實在不懂, 政府自己是核定者, 都已經宣稱"公共利益"=0
你一個建商代言人倒底是憑什麼能力及專業, 去捅政府專屬部門刀子?

你是建商代理人, 為了強奪王家土地, 什麼鳥話都能說, 反正你的目的就是奪下王家圖利!
其他你可以不管! 可是政府不同! 政府要是告訴大家文林苑案是公共利益.
他要接受各界的檢驗及批評! 包括難纏的政治人士及專業人士! 他要負起這句話的責任!
所以政府不能跟你一樣, 只依自己利益去解讀每一個事件!

你以為公共利益可以隨口說說, 你說有就有是不是?
就像我簽名檔說的: 文林苑案又沒增加開放空間, 也沒多出的公共設施, 政府要怎宣稱這個"公共利益"?
要是如你強調的: 改善住宅及防震防火能力就算"公共利益"! 你知道這樣"定義"下去是什麼後果嗎?
你真的想過嗎?

台灣是建商治國是不是? 財團治國?

能不能排除王家? 你說不能就不能!
有沒公共利益? 你說有就有?


你是不是要在你的懶人包裡多加這條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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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缺席,文林苑核心問題

http://phiphicake.blogspot.tw/2012/04/blog-post_09.html

根據營建署的資料,在文林院都更計畫結束之後,開放空間不會增加,也沒有留設公共設施或者開闢公共設施。當然,可供居住的空間增加了,並且,根據建商的說法,變得更漂亮。
然而,這些漂亮寬敞的居住空間是以原地主和建商私人財產的形式出現,之於其他人,
它們就跟其它所有私人住宅一樣,得要用錢買,並且不會低於市價。

在這場都市更新當中,若考慮誰獲得了些什麼他們真的想要的利益,
建商以及其它心甘情願接受都更的地主,是最大的贏家。
然而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多餘的公共價值被創造。如果這些私人建物可以算是公益,
那麼政府幹嘛不基於公益來改建我家?我也想賺容積率、住漂亮的大房子啊。

文林苑都更之所以不合理,其背後原因並非是王家私有財產不可侵犯,而是公益在這場都更中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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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yuan1 wrote:
你付的圖還有個問題,那兩台摩托車。
當初大囍市就是路旁停滿車輛,導致消防車無法直接進入。請問北市府有加強文林苑周邊的車輛拖吊嗎?看起來似乎沒有。
郭元益的盆景也違法了啊!布招也違法啊!招牌也違法!紅綠燈更擋住交通局所謂的消防通道!環保局在哪裡?交通局在哪裡?真要等出事再來移動這些東西,會不會太慢了點?


若只為消防問題強拆王家, 逼王家都更..
那現在佔住消防通道的郭元益又該如何?

一切都是藉口而已.....

照E大及版上建商派的說法: 只有強制王家加入都更..
給樂揚建設圖利, 才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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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案的真相..

1. 王家說不說謊, 樂揚都沒打算放過王家. 說謊只是藉口而已...

2. 現在文林苑不能解套, 就卡在樂揚自己不願放棄王家...

3. 樂揚建設, 就是運作都更案, 強奪王家土地的強盜建商!

4. 只要不依王家出價付錢買地,樂揚建設就是不折不扣的土匪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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