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JTY wrote:你的腦袋能不能分辨權利和義務的差別?權利……是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義務……則是必須執行。誰教你 行政院長的副署 是權利? 中國網軍,您還沒搞懂?是要跳針幾次?行政院副署權是總統和行政院長之間的權利機制,「與立法院無關」,懂嗎?行政院並沒有拒絕或更動,「立法院法案之決議」,懂嗎?當然若還有問題,體制內就去倒閣或者開憲法法庭,以上。
mopplayer wrote:行政院副署權是總統和行政院長之間的權利機制,「與立法院無關」,懂嗎?行政院並沒有拒絕或更動,「立法院法案之決議」,懂嗎?當然若還有問題,體制內就去倒閣或者開憲法法庭 我講東你扯西,你的閱讀能力真的有問題,我講的是權利和義務的差別,你卻扯成是總統府和行政院之間的事。我當然知道行政院長不副署,最有責任的是總統,總統已經公布的法令,行政院長竟然不副署,正常的總統應該馬上換掉這個行政院長。兩個都是爛人,中華民國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