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wawa wrote:
真的要修憲 應該是要...(恕刪)
剛通過的國會改革,強化立院調查權,其實是在把國會原本被剝奪的監察權拿回來,下一步接著廢掉監察院其實是水到渠成、理所當然的事情,畢竟原本憲法把國會調查權切開獨立弄一個監察院,原本就是疊床架屋自找麻煩的事情。我個人是認為這次國會改革修法,其實是正確的方向,只是還要等之後修憲廢除監察跟考試院才算全部完成而已,既然現在國民黨、民眾黨跟民進黨大家都同意監院跟試院該廢除,或許現在修憲的時機已經成熟,延宕許久的國會及憲政改革真的是可以做了,應該把監察權回歸立法、考試詮敘權回歸行政,廢除行政院長改成總統的幕僚長直轄各部會,總統自己去立院國情報告,權責合一,直接採正統的三權分立總統制。
但這次國會改革修法的方向很明顯是走美國三權分立的總統制,跟內閣制壓根沒半毛關係。所謂的內閣制是像英國的制度,一切都是國會至上,根本沒什麼三權分立。內閣制裡的總理自己就是國會議員兼執政黨黨魁,那有什麼總統要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還即問即答這種事情,真正要走內閣制的話,關鍵其實是要廢掉總統,最起碼總統不能直選,否則總統的票最多,全國民意基礎最高,制度上那有可能會讓你國會至上去走內閣制。
這次國會改革真正操刀的人是黃國昌,他設計的就是百分之百權力分立的總統制;傅崑萁只是個草包,他那懂什麼國會改革是不是內閣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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