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同藍白政黨的做法,然後呢??這不是民主社會嗎??民進黨多數就是民意潮流,立了轉型正義法案,立了黨產處理法案。罪溯及既往,民間機關、關係人不提供資料就有刑責,民進黨就是民意潮流。國民黨多數就是違憲亂政,立了國會改革。政府官員、關係人不提供資料就有刑責,國民黨就是違憲亂政。樓主解釋看看,這二個哪個過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