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上節錄自最高法院94.09.30.九十四年度臺上字第5443號刑事判決)
再到幾年後搖身一變結識黃家大姊黃芬蘭"寄生上流",進而引起黃家兄弟姊妹之間的矛盾,且一連串的刑事、民事告訴發生都和他有關,怎不令人起疑?
覺得水很深.........

Baron16888 wrote:
當一名記者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和倫理是
尋求真相並報導真相
三立新聞記者陳亭汝的新聞報導
完全引述雙方當事人的說法而未加以求證
就直接剪接並斷章取義
呈現給全國2300萬人民觀看
這種缺乏新聞職業倫理道德的行為
完全不尊重當事人的態度
將會受到全國觀眾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