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688 wrote:自己不出席,怪誰?
1. 未給林智堅說明自辯機會:
2022/07/20 台大成立林智堅論文案學倫審定委員會2022/07/22 台大學倫會下午舉行 余正煌偕同律師出席2022/08/09 邀三次都不去說明? 林智堅:怎可能隨時配合台大學倫會時間
R1688 wrote:這不是學術鐵律,而是邏輯。
2. 後完成的, 一定是抄先完成的, 這是學術鐵律?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後完成者抄襲先完成者的論文內容並搶先發表"。
如果真的是"後完成者抄襲先完成者的論文內容並搶先發表",而這兩位碩士的指導教授又剛好是同一人......你這種說法會不會害到更多人啊......哈哈哈哈哈哈
R1688 wrote:認定林智堅抄襲的人不是蘇宏達,而是台大學論會。
3. 蘇宏達本身的誠信, 倍受質疑:
台大學倫會:參考國際鐵律 抄襲存在且嚴重
台大社科院在7月17日組成學倫會,成員7人涵蓋各專業權威領域,除蘇宏達外,還包括8月1日交接新卸任國發所長的劉靜怡及施世駿,另外2位具法律專業及民調研究背景、3位具量化統計專業背景的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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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論文核心全抄襲?四大根據,台大火速撤銷林學位
Q4:蒐證過程是否公允?會否滲入委員個人立場?
A:全程逐章、逐節、逐段比對,詳問「只有當事人才知的執行細節」,每場採無記名投票,全體決議是否抄襲。
檢證上,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找來多位不同專長的老師加入,針對論文的各個組成要素,分別進行比對報告。蘇宏達舉例,由專門熟悉統計圖表的老師,依據程式的運作進行統計圖表比對報告;嫻熟文獻的老師,針對文獻部分提出文獻比對報告;懂選舉研究的老師,專門針對整個研究架構提出專案報告。再加上Infinidat電腦軟體做抄襲比對。
但蘇宏達強調,以上都只是參考資料,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在取得上述這些專案報告和電腦比對報告之後,更重要的,是所有會議大家逐章、逐節、逐小節、逐段的比對討論。
並邀請了關係人到場說明。蘇宏達強調,總共邀請了林智堅3次、陳明通3次、余正煌2次,結果只有余正煌親自出席1次,其他兩人都未曾出現。
而且余正煌與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的詢答,蘇宏達強調,採「視訊但不開鏡頭」的模式,避免與委員直接照面,引發不必要的避諱和隱私。
過程中,問的問題也是「實際操作過程細節」,例如「你跑了這個統計軟體,你的步驟是怎麼做?你的資料怎麼輸入?」這些「非實際執行當事人,難以詳細回答的細節問題」,來檢視是否真的是本人所做研究。
蘇宏達並強調,這一個多月來,當事人和外界對外有各種發言、澄清、陳述,但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只針對「檢舉人提供的材料」「被檢舉人提供的材料和答覆」和「與當事人對話中所蒐集到的資料」,並全程錄音。其他資訊並不作為參考。
而每次開會後,台大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更是對於逐項採「不記名投票」。例如「摘要屬不屬於抄襲?」「第一章屬不屬於抄襲?」一次又一次投票,最後判定林智堅抄襲屬實。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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