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ba wrote:爛黨自有爛人支持,台(恕刪) 我已經寫好狀紙~引述刑事訴訟法176-1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1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因此當檢察官或警察主管機關發動犯罪調查,對於與犯罪事證有關的資料可要求相關業者提供資料或以證人的身份協助調查也就是人民有協助犯罪偵查的需要。如果貴公司還抗拒提供資料~將訴請法院對公司進行訴訟
29x5x5x2 wrote:你的程度還能替我講,(恕刪) 你從來不檢討為什麼會讓這麼多人對你反感許多人的不滿已經不只是僅僅是不滿可形容不信自己去看3樓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617141
ppl2012 wrote:你從來不檢討為什麼會讓這麼多人對你反感 也對! 這個論壇真的很多人對我反感,不用你說我也知道話說回來,這樣才有意思,這裡充滿紅統派互相取暖,我不被反感才是怪事如果我去台灣派論壇,那多沒意思,論壇就是要理論遇上不同意見的人才有趣
ppl2012 wrote:做了總共4任~一個貪(恕刪) 民進黨 從陳水扁掌權開始 開始爛理想派 被踢出核心後面進來的 開始走幻想路線(在野喊台獨 執政忙撈錢)我在這大膽預測民進黨下任總統候選人的政見1.抗中保台2.拚經濟3.油電不缺不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