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不敢出庭?
為何單純 毀謗案 不能請假,由律師代出庭?
請問 毀謗案 是重罪嗎?就算被判有罪,也只是罰款的程度,
居然檢察官還不讓被告請假,而發佈通緝?
請問告訴人哪次出庭了?
新聞報導不是說沒請假,
還給4個月時間了,
不然彭文正也給個日期吧?
不用出庭?
哪如果是判關兩年而不是罰3萬呢?
關律師嗎?
毀謗罪是刑事案件,
不是民事案件,
被告要出庭的,
奇怪是同一人的分身帳號嗎?
怎麼都是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的問題?
不只是關兩年與罰3萬的問題,
一旦判決確定,
判決書下來,
檢方的調查都會寫出來,
彭文正就沒戲唱了.
如果還關兩年,
彭文正根本就完蛋了,
當初彭文正與李晶玉被爆刻意赴美產子這件事,
以目前來看,
彭文正真的是深謀遠慮,
他知道一直碰政治話題可能會面臨官司,
已經先留後路了,
小孩是美國公民,
可以依親長期居留或是申請綠卡.




tgdlyg wrote:雖然不太想回,
新聞報導不是說沒請假...(恕刪)
但你的新聞和別家報導為什麼不一樣?別家報導是請假未獲准,為什麼你提出的報導就變成未請假?
論文門/遭起訴滯美不歸北院今發布通緝 彭文正臉書貼文回應
另外蔡總統有過出庭嗎?
所以蔡沒出庭,你都沒意見?
「論文門」蔡英文會出庭嗎? 郭正亮揭關鍵曝結局
彭文正告法官獲准視訊出庭又是什麼情形?
小英論文門案外案!彭文正告法官 通緝中跨海視訊出庭
彭文正被通緝了!誹謗總統拒不出庭 法官:已無拘提實益
承審法官姚念慈請公訴檢察官劉承武表示意見,劉質疑「彭早知道開庭時間,被告滯留美國,蓄意不到庭,拖延訴訟,藏匿、逃亡美國,顯示在台無固定住居所,有逃亡之虞,已經可以通緝了,聲請法院依法拘提。」
彭的辯護律師張靜則代彭宣讀聲明表示,彭很想出庭,「因為無能顢頇的政策,回國要集中隔離14天,情治單位白色恐怖再現,我在美國都要跟蹤我,所以拒絕出庭,放棄言論自由的抗辯,唯一抗辯就是蔡英文是個假博士。」律師李震華表示,如果下次庭期定在12月底以後,律師會協助敦促彭文正回國,對於檢方認為彭已達可通緝的程度,李震華則說:「歡迎檢察官到美國去拘提。」
公訴檢察官劉承武:聲請法院依法拘提
承審法官姚念慈:已無拘提實益
律師李震華則說:「歡迎檢察官到美國去拘提。」
法官都說 : 已無拘提實益
彭文正不想出庭 ~ 也是他的自由 ~
有什麼好說的 ?
不然你去請法官拘提彭文正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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