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nck wrote:
扯中共國又怎樣? (恕刪)
我認為台灣最大的威脅就是塔綠班
eanck wrote:
國際怎樣,我們就要怎樣?
你這是啥觀念? 盲從? 沒主見? 沒專業?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路人39 wrote:
呵呵
我看得很清楚啊
你的立法內容不就是要要求做你提的那些人道銷毀等處置嗎?
那是不可能
你真的懂法律嗎?
看來你不懂啊
犯罪的懲罰是基於犯罪者的行為, 並不是犯罪者自身
你的訴求不就是將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人道銷毀"嗎?
所以我貼憲法給你看啊
在法律上是否犯罪的判定有所謂的"動機"和"行為", 以"行為"為主
只有動機沒有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
前面早說了, 你頂多只能強制就醫, 其它什麼銷毀, 被實驗那都是不可能的
連網友都辯不贏, 你怎麼辯贏大法官?
所以就只能在01抒發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