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兩者是不同的。...(恕刪) 突破盲腸了! 👍更何況領取、消費過程都更為簡化!不過,現在他們只能抱住 “3倍” 這個字眼。 再不停的重複讓你一直聽3倍, 然後自己就覺得自己很像真的有30cm. 😂😂😂
惡魔推銷員 wrote:直接給3000,可以(恕刪) 你知道這次民進黨已經花了超過一兆的錢了嗎?不是財政不好?不是勞保快破產?結果?死老百姓到目前一塊也沒有鐵票區真的有受影響?幾萬幾萬的拿爽爽咧然後消費券2.0這些鐵票區一樣有…爽的咧
qinin wrote:你知道這次民進黨已經花了超過一兆的錢了嗎?不是財政不好?不是勞保快破產?結果?死老百姓到目前一塊也沒有 罵這個可以呀,大家都在罵,但跟這樓實在沒關係。這樓幾乎是數學問題,到底政府直接發2000,和發3000但需要1000購買,這兩種方式,最後流向實體店家的金額是否相同?我的答案是不同,你呢?
惡魔推銷員 wrote:直接給3000,可以...(恕刪) 是你自己講商家收到更多的啊我們是在討論發放的方式造成民眾的困擾以及時間成本,不是金額的多少吧!還是老話一句,就是避免跟消費券一樣,怕被罵雙重標準才包裝成自己出1000政府給你3000的方式,這麼簡單還死不承認要護航
惡魔推銷員 wrote: 罵這個可以呀,大家(恕刪) 當然不同只是 拿2000出來,就會被馬的3600打趴在地上所以從百姓口袋再拿1000出來撐面子...不是嗎?之前現金 一萬,三萬,六萬的發....怎都沒這些考量?
sunup921 wrote:是你自己講商家收到更多的啊我們是在討論發放的方式造成民眾的困擾以及時間成本,不是金額的多少吧!還是老話一句,就是避免跟消費券一樣,怕被罵雙重標準才包裝成自己出1000政府給你3000的方式,這麼簡單還死不承認要護航 是因為一堆人都在問說直接發2000不是一樣嗎?那你覺得一樣嗎?商家最後收入相同嗎?至於發放造成的困擾和時間成本,那就是振興劵與消費券都同樣會碰到的問題了,但是為了避免像現金一樣,沒有辦法限制消費時間,沒有辦法限制消費目的,所以振興劵、消費券,都是為了解決這問題。
Dwing wrote:當然不同只是 拿2000出來,就會被馬的3600打趴在地上所以從百姓口袋再拿1000出來撐面子...不是嗎? 如果你的問題在於金額不如馬的3600,政府這次很小氣,那我完全不會反對。我只是對於很多人看不出來這和直接發2000有啥不同,感到不解。明明是很不一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