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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在殺人前買好行李箱算不算預謀殺人的證據

leonheat03 wrote:
我什麼時候說過不依法...(恕刪)


修例被擋後,
合法的管道就是協助陳員投案,
台方一開始的反應是?..........不准,不要,不同意

到底是誰在從中作梗?
leonheat03 wrote:
難不成 被告跟你說 他殺人了 你不朝這個方向偵辦找證據
還跟他說 你說你殺人, 檢察官說 你在瞎掰阿 落翅仔假在室,然後朝另一個方向偵辦??


你不覺得你舉錯例子?

被告跟你說 他殺人了 你不朝這個方向偵辦找證據

"我殺人了"可以發動調查,但不能當作證據來起訴他

港警因找不到陳嫌 "在港" 就預謀犯案的證據

所以沒有辦法對他有任何處置

這才是事實

以上資料,01有人貼英文版的港府聲明,有興趣可去爬文

不要被台灣英媓政府乎弄,多用自己眼睛看,大腦想

總之 是港府無法可處理不是台灣英媓政府說的港府不想處理
Shuuta wrote:
所以說啊.........(恕刪)


小英政府在這件事情上,政治痕跡鑿得這樣深,
反而怪罪陳員頭案的背後有政治目的,
讓人覺得噁心..................
lovejerry999 wrote:


小英政府在這件事...(恕刪)
lovejerry999 wrote:
修例被擋後,合法的管...(恕刪)

協助在哪 ?? 政府人員有帶著他投案嗎?
還是允許我方安排人員過去幫嫌犯投案?
現在不就是放著他想來就來??

另外 你允許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下
將陳嫌的證劇提供給香港方面嗎??

所以才要藉這個機會談司法互助阿
兩岸三地本來就是難解的政治問題

現在一件簡單接收來台投案的殺人犯,就可結束的司法案件,

硬要拉到政治層級來處理.

到底是誰在操弄?
第一時間拒絕的蔡政府
Dwing wrote:
兩岸三地本來就是難解...(恕刪)
到底是誰在操弄?
Dwing wrote:
你不覺得你舉錯例子?...(恕刪)

沒有 但是我從來都沒有說要依他的自白來起訴他,而已一直強調依嫌犯的自白的方向偵辦,找證據
就像當初赫赫有名的媽媽嘴,謝依函自白說 店長跟股東都有涉案 是共犯,請問檢察官要不要朝這個方向偵辦,找證據,還是不予理會??

至於證據力夠不夠起訴 又是另一回事
Dwing wrote:
兩岸三地本來就是難解...(恕刪)


如果一直期待嫌犯都良心發現來投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leonheat03 wrote:
協助在哪 ?? 政...(恕刪)


港府不就事前知會台方了,讓台方可以及早準備了?
且當初教化陳員的牧師也願意陪同陳員來台,
不然還想怎樣?

是啊,當然台方可以在沒有法源依據下拒絕提供資料,
那港方不也是比照辦理嗎?
結果好像變成台方可以不提供,港方不能不提供.........
可以,不可以....
是這樣嗎?

藉機談司法互助喔,
就談不下來啊,
港方一定要答應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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