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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招!!!陸委會:【香港不辦,我們來辦!】派我們的檢查官去香港抓人

Deoxyribose wrote:
呵呵
"做選擇"的是執行者
但是"給予選擇"的是法律啊
法律說可以這樣做
你們說這樣做是笑話
那不就是視法律說可以這樣做是笑話?


對啊!就像超買私菸一樣!!
對我來說無所謂啊,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笑不出來!!

Deoxyribose wrote:
姑婆勇這招就是厲害
把Dwing騙得團團轉


原來這個政府只想把人民騙得團團轉?

Deoxyribose wrote:
因為他是已知嫌犯依法不能以自由人身份給簽證入境


依什麼法?什麼叫"自由人身份"給簽證

Deoxyribose wrote:
啊不是要讓他自首, 香港不放人他怎麼自首?


香港今天放人了,想辦法去抓啊!!
ebola01 wrote:
這招很棒
就是要逼香...(恕刪)

菜煌 髮夾彎,打臉自己底下一堆護航高官,

笑死人了
ebola01 wrote:
這招很棒
就是要逼香港走正常的司法互助管道

派我們的檢查官去香港 把陳同佳給押回來


你當你是北韓金三胖,想怎樣就怎樣??

就算你是金三胖也不會87到這樣搞.....
Deoxyribose wrote:
因為他是已知嫌犯依法...(恕刪)


綠營網友都是你這種水準嗎?
23日服刑完畢陳同佳就出獄了
什麼叫香港不放人?
陳同佳出獄就是自由人
他要自首是他的意願
跟港府有什麼關係?
香港在5月就想引渡陳同佳回台是蔡政府不要的
9月25日還派政協委員跟姑婆勇說要讓陳同佳自首
我們當時也是自己拒絕的!
我們政府那麼長的時間拒絕跟香港合作
等到人要出獄了 也不打算處理
被輿論修理才說要派人接機
問題我們在香港也沒有管轄權去押人啊
如果我們可以自由的派警察去香港抓人
大陸跟香港也可以派警察來台灣抓人嗎?
為了幫菜英文賺選票就草菅人命
難怪你們支持港獨暴徒殺人放火亂打人
台灣的問題是一堆詭辯為職業本能的律師在執政高層昧著良心和良知在知法玩法與欺騙百姓,
這帖裡面就有也昧著良心良知在詭辯的人,台灣已經在只問立場利益不論人心是非的路上了,悲哀。
白爛!當你家灶腳,你去跟其他國家看看我們的檢察官要去他們那抓人.無知也要有個限度.
Deoxyribose wrote:
27樓 我貼了一條法律, 指稱政府依法辦事, 有權可以"說不"

笑死人了,菜政府到底是依哪一條法律拒絕在台殺人通緝犯來台自首
又是依哪一條法律堅持一定要派人到香港抓人才能收?
什麼時候要派人去美國把王又曾抓回來阿?
原本在國內就是綠色說的算,政治凌駕司法,被寵壞了現在搞到國際鬧笑話了
要給人進來很簡單啊,就說"超渡"就好了
starseven wrote:
換個案例,來看投案跟押人
1.假設如果林克穎要台投案,台灣會拒絕他回台入境?
2.同樣的,台灣可以派人去英國押林克穎回台受審?
台灣可否在國外執行司法權?...(恕刪)


1.一樣, 要檢警陪同押人, 我方才能同意, 但不是我說了算
2.已經有人貼出過去案例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604/201604121740223.html
香港派香港警方搭乘香港國籍航空斑機來台押人, 在空橋交接
腦袋不用那麼硬


mourningtw wrote:
香港政府依照他們的法令無法把他們審過服完刑期的人押起來很正常啊
洗黑錢這罪判刑關出來了,殺人罪無管轄權,該不會連香港刑法是屬人還是屬地主義都搞不清楚,對方律政司就說了如果硬要他們起訴送去審,依據香港法被判無罪只會增加有管轄權國家的審理問題
現在嫌犯服完刑期就自由了,香港沒辦法押只好人找了人勸他自己去投案
但是蔡政府發了拒絕他入境的禁令,不管他是不是自願要來投案,甚至後來反悔在接收到他人要過來的訊息,蔡政府就應該讓他過來,依法審判,這是司法主權的展現
結論就是誰管他香港要怎麼解,那他家的事情啊
我們管不到他,他們也管不到我們,我們只求把犯案者抓回來審,這麼單純的司法問題
為什麼要隨對方起舞,就算大陸想操作一中,那就給他們操作啊
他們喊了這麼久的一中,蔡政府有怕過嗎,怎麼這次就這麼怕被人說是一中???


承上
香港就是故意的, 不在陳刑期結束前押人過來, 剩沒幾天才搞這招
擺明給台灣政府難堪, 洗錢罪的刑期本來就可以折抵, 甚至緩刑
先來台灣審還不是一樣?
我說了, 台灣依法不可能給予殺人嫌犯簽證自由搭機來台
前面有人問依什麼法我27樓已經說了
這問題牽扯司法主權, 堅持司法互助由檢警押人才是維護我方司法主權
最後蔡政府不是怕被人說一中
而是你會被自己承認是一中
懂嗎?
風向要變了, 注意訊息比較好喔

邪惡小多 wrote:
請問依什麼法?
台灣警察又依什麼法到香港抓人?
如果香港承認台灣警察可執行司法警察職權,
台灣要不要承認香港、大陸警察在台灣執勤的權力?


依什麼法前面說過了
不是有人說那法律是笑話嗎?
台灣若承認香港、大陸警察在台灣執勤的權力就是一中
你邏輯沒壞掉吧?
Deoxyribose wrote:
依什麼法前面說過了請爬文
不是有人說那法律是笑話嗎?
台灣就承認香港、大陸警察在台灣執勤的權力就是一中
你邏輯沒壞掉吧?.(恕刪)


不須理會他們

跟裝聾的人是有理說不清的

中華民國政府
順便派人去英國和韓國 把撞死人、強姦殺人、性侵重傷、下藥傳染病的
韓國人和日本人和英國人、美國人抓回來台灣受審。

這些人還在他們國家亂亂跑。


菲律賓、泰國、越南人 來台犯罪都管不到了,台灣的司法只會欺負下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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