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bluee wrote:有「被消失」嗎?人...(恕刪) 沒有被消失嗎?要不是全球媒體關注報導,他還有機會出庭審判嗎?從他認錯就知道中國有多恐怖了吧!而且你還是沒說一個小小李明哲到底對中國有什麼巨大影響力?要不然為什麼中國政府要讓他"消失"?
樓主,言論自由 是保障發言的權力,並不是允許言語攻擊別人。保障你自由戀愛,不表示你可以強姦別人。再舉一個例子,你可以說習包子、習維尼、習皇帝;但不可以說習王八、習混蛋、習傻逼,這些都是人身攻擊的字眼,這是不可以的。fbi0072653 wrote:教師是韓粉 自創政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