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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的奪命酒駕


媽媽烹 wrote:
其實我不主張禁止釀酒與賣酒,而是反對「不負責任」的賣酒...(恕刪)


請先解釋何謂「不負責任」的賣酒~

有不負責任的賣酒,為啥沒有不負責任的賣車?~

iamaminimalist wrote:
...(恕刪)所有酒客的車鑰匙一律交到警局去
要拿車的請先通過酒測


真要說的話,這招比啥連坐法要高~

畢竟警局是有強制力的單位~
Shuuta wrote:
真要實施連坐法,何以...(恕刪)


針對這一題,無需用法律用語或哲學、經濟學用語,我直接用庶民語言回答。
1、不管你是自己買車,或是搭計程車或公車,車子的用途可以讓人能開車上班或上學。喝酒?跟上班上學有關有關?沒喝酒不能上班?
2、承上,車子可以載貨做生意。喝酒?沒酒喝就不能做生意嗎?
3、車子可以肩負遠方運輸任務。喝酒?可以幹嘛?

總結一句話:車子的存在有公益性,喝酒?沒公益性就算了,還造成公害,你不承認?人們可以不喝酒,但是不開車?你拉人力車去工作是嗎?
請問賣車的錯誤在哪?為了某些酒駕的,讓所有人都被犧牲不能使用汽車嗎?酒精與香菸、檳榔一樣的東西,雖然不犯法,但造成的各種問題很大,你不承認?


Shuuta wrote:
不會,執行上絕對不會...(恕刪)

沒本事的店家可以選擇不賣酒阿。
吃熱炒一定要配酒嗎?醫生說的還是法律說的?
還是某些酒鬼說的?
Shuuta wrote:
所以當事人都沒有問題...(恕刪)

當事人問題最大,但喜歡跟當事人拼酒的人也不是什麼好人。

Shuuta wrote:
請先解釋何謂「不負責...(恕刪)


我前面有講過,賣酒店家看著酒客喝醉酒還開車,店家可以預見接下來發生的事故卻不作為,就是不負責任。
除非店家證明沒看到酒客在店內喝自己賣的酒,但有可能嗎?
sunnyshiny2007 wrote:
二月十三日又發生洒駕...(恕刪)

sunnyshiny2007 wrote:
酒駕撞死人不斷發生,...(恕刪)

看到這新聞,我相信很多人都氣昏了。但是眼淚流乾了,拳頭掐破了,政府仍沒作為,或是改革牛步。
六萬元就交保,生命法益竟然只值這個價碼?無奈,無奈,嗚呼哀哉。

s927471 wrote:
很棒的回答
感覺台灣...(恕刪)

謝謝~
有人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但是,最可恥的也是人。
整個社會從上到下充斥謊言與欺詐,而民主自由、「有人情味」一詞被高舉、被消費,但最後僅是這千瘡百孔社會的遮羞布罷了。
很感慨台灣唯物主義的教育下,教出一堆功能主義、唯利是圖的唯物主義者,沒文化底蘊,沒社會道德,因為在利益之前,這些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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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富而好禮的社會,當個堂堂正正的好台灣人。」......不知道晚上睡覺時能不能夢到?

媽媽烹 wrote:
https://udn...(恕刪)



又出現失敗案例了,失敗處在人沒掛點


女酒駕保時捷自撞 消防栓貫車身!夫妻2秒躲死劫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1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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