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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秘書長之子:懇請大家不要支持「愛家公投」

carymm168 wrote:
法院如何決定收養,那是法院的職權吧?
...(恕刪)


法律只有規定收養資格條件
能不能收養要社福機關提評估報告
專法是同性戀的法律,只要不涉及他人我們尊重他們意見
但是收養就涉及婚姻以外的第三方,也就是小孩,這就不僅僅是婚姻當事雙方而已,那這其他人當然可以表達意見

莫災鞅 wrote:
我如果是立委
真要立專法
一定是把民法複製貼上過去改主詞
摸魚...
阿就一樣的東西是能搞出什麼新花樣

Rillifane wrote:
大家參考一下,世代...(恕刪)


拿掉生活與倫理, 卻要教性平教育
匪夷所思...

性平不是建立在道德倫理的基礎上嗎?
davish wrote:
專法是同性戀的法律,只要不涉及他人我們尊重他們意見
但是收養就涉及婚姻以外的第三方,也就是小孩,這就不僅僅是婚姻當事雙方而已,那這其他人當然可以表達意見
...(恕刪)


同婚專法/民法後怎樣其實都不用談
光現在同性戀去申請收養法律就無法拒絕了

收養後再登記
稍微繞一下你也無解
我看法是同性夫妻收養不見得不行,但是因為沒有前例,為了保護小孩,相關規定一開始訂的比異性戀嚴格大致上是合理的
但是看到某些人主張同性婚姻收養比照異性婚姻,真的很火大,這些人被意識型態洗腦後真的不把其他人的小孩當人看待

莫災鞅 wrote:
連同婚後怎樣都不用說
光現在同性戀去申請收養法律就無法拒絕了
davish wrote:
我看法是同性夫妻收養不見得不行,但是因為沒有前例,為了保護小孩,相關規定一開始訂的比異性戀嚴格大致上是合理的
但是看到某些人主張同性婚姻收養比照異性婚姻,真的很火大,這些人被意識型態洗腦後真的不把其他人的小孩當人看待 orzorzorz
...(恕刪)


除非現在就新增收養規則限制
不然就算民法/專法規定同婚不得收養
真有心
也只是程序從A>B>C變成A>C>B的問題而已

Rillifane wrote:
你舉的例子好像有那麼一點不對耶,

>比方說100戶的都更案因為一戶反對而停擺

釘子戶會讓都更停擺,但讓同志依民法結婚可不會卡著別人無法結婚啊.

>現在把身份證的性別拿掉,以後大家都當中性人就好嗎?

......這跟婚姻平權無關吧. 關想結婚的同志什麼事呢?

>現在同志結婚,以後跟貓狗結婚,跟機器人結婚?

貓狗和機器人都不是人啊,什麼時候我們的法律開始處理非"人"際關係了呢?


這位先生,憂國憂民是好事,但好像您想太多了.


顯然這位樓主大人可能真的是有所不知吔
不過這不怪你,誰天生下來就什麼都知道的?
婚姻平權只是同志團體多到不像樣訴求中的一個而已

身分證的性別欄如真的拿掉,當然也是同志團體的訴求之一
再來
貓狗和機器人都不是人啊,什麼時候我們的法律開始處理非"人"際關係了呢?
但是真的這些事,現在都已經慢慢的發生了?

好在,沒發生在台灣,是在北歐,西歐..,自從開放同婚後
由於可用原因相同,憑什麼限制人的自由,讓有些人受壓迫,受痛苦?
所以後續開放了亂倫婚姻,如父女,母子,兄妹,姐弟..都可合法結婚
這在北歐就有
然後性交權的年齡也降低了,只要大於12歳就可以

後來也開放人獸交合法,因為有些國家本來明定此為非法
但後來都接受了,台灣並無此法律,但沒人敢公開做,這能見人嗎?
至於以後會不會開放人獸婚?
就等著看就好了,因為也有人很痛苦,只因為他們是少數,所以都被欺負了?


★維護孩童教育和民法一夫一妻婚姻【10】、【11】、【12】請蓋--【同意】
★【14】、【15】請蓋【不同意】~



【公投案】第12案一定要【蓋同意】,【蓋同意】可以確保無論將來情況如何發展,
【同志伴侶法或同志婚姻法...等等都會被限定在專法】可確保不會更動到【民法一男一女的婚姻】。

跨性別教育的危害

許多人不清楚為什麼要設立⓬號公投的重要性~

1.為什麼愛家公投要推12案?
起因於2016年11月8日執政黨以多數控制的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親屬草案,
已初審通過,全案送朝野協商。
並於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
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
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
成為亞洲首例(明年5月24日滿二年會自動生效)

★因為大法官釋憲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 [會自動生效]
#詳情:請上網搜詢維基百科---台灣同性婚姻

2.為什麼愛家--⓬案要蓋【同意】?
★因大法官釋憲確定明年5月台灣同性婚姻自動生效〜
所以逼得人民只能選擇修改【民法】和【專法】2選1
〜若不立專法就等同於要修民法婚姻了〜

3.公投⓬蓋--【同意】的重要性〜

要【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才不會動搖原本民法婚姻的保障及規範)

★維護孩童教育和民法一夫一妻婚姻【10】、【11】、【12】請蓋--【同意】

★【14】、【15】請蓋【不同意】~



Rillifane wrote:
大家參考一下,世代的...(恕刪)


作者也有兒女,那等他兒女成了同志,
他再來說嘴,我就支持他
神之右手1977 wrote:
★維護...(恕刪)

我只是想問,大法官為什麼那麼大,大到他就是憲法,他說違憲就可推翻了所有法律,如果換了另外不同的大法官作不同的解釋,那國家不就天下大亂,尤其這種顛覆傳統文化價值的解釋,真的都不用問一下民意是甚麼嗎?和絕大部分民意想左的釋憲真的是一條不能推翻的王法嗎?那公投有何用,只要當權者提名自己的親信做大法官,這個執政者不就可以變成太上皇。

哪一天大法官說中華民國是違憲,那我們是不是就變成台灣。釋憲再怎麼樣也不能背離傳統道德的基本價值。我真的搞不懂!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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