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sumi wrote:
所以,你認為只要有『好理由』,就可以推翻遴選委員會的結果?
只要有『好理由』,就可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指控、拉下來?
這時候,你的『好理由』,是否為大家認同的『好理由』?
還是你認為『好』,就是『好』?這裡面有太多的討論空間了
而,現在的執政當局的種種作為,不就是一直在尋找『好的理由』當中嗎?
那麼,我們還要選舉做什麼?

遊戲規則是大家定的,結果不管喜不喜歡,就是要接受 (除了作弊)
教育局 只能確保這過程是符合遊戲規則,沒有舞弊,然後就接受結果.
這就是早年 不可描述組織 所爭取來的,現在因認同關係,卻又要破壞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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