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先是「恩給制」。
公職人員「不用繳任何費用」,退休時政府給一筆錢,而且享有優惠利率。
本來是利率加5成,後來自肥成最少18趴。
此機制都是「一次退」,沒有「月退」。
2.
1995年(民國84年)接續的是「共同提撥制」。
它改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它是基於「取之於軍公教人員,用之於軍公教人員」的概念(互助會),才有了「月退制」。
但後來,
沒繳費用的「恩給制」時代的人也跳入「共同提撥制」的池子,跟人家領月退。(這完全沒道理,不破產才怪)
很多民國84年之前退休的人,已經領了一次退,但是在民國84年之後,又回鍋公職,然後「再退休」,
依新制爽領月退至今。
我們來看一則新聞:
以中校階級為例,在民國八十年就退伍的中校目前可領的月退俸約兩萬八千元,
加上軍保的優惠存款約八十到一百萬的十八趴利息,每月可加上一萬二到一萬五
,合計每月可領四萬到四萬三千元,但若動用優惠存款本金,每月只能乾領不到三萬元的月退俸。
https://tw.news.yahoo.com/%E9%80%80%E4%BC%8D%E5%BE%85%E9%81%87%E5%B7%AE%E5%BE%88%E5%A4%A7-%E5%B0%91%E6%A0%A1%E6%9C%88%E9%80%80%E4%BF%B8-%E8%90%AC%E5%A4%9A-%E5%B0%87%E5%AE%9810%E8%90%AC%E8%B5%B7%E8%B7%B3-213000871.html
這個新聞有3個重點:
1.民國80年退休
2.有18%
3.有月退
因為民國80年退休,屬「恩給制」時代,因此他理應只有「一筆退休金」以及「18%」。
根本不應該有「月退」。
網路上看過有人說他父親比民國80年更早退休,但是也是有「18%」、有「月退」。
民國84年之前退休的人,為什麼能領月退?
而且很容易就找到樣本,因此人數應該也不少。這裏面鐵定有問題。
shadowjon wrote:
我一直搞不懂,一直管別人領多領少的魯蛇,到底在想什麼
因為自己領22k,所以別人領多就不行嗎?
說真的,別人領多領少,魯蛇還是魯蛇,不會有什麼改變
在我看來,軍公教要領多少,和我無關
真要倒,就讓他倒
但,信賴原則不能被破壞,新法也絕不能溯及既往
每次談到這話題,我都會想問
若你跟銀行或保險公司買儲蓄險
條件是繳滿20年後,從第21年起,每年領18%利息,領一輩子
結果你領了21,22,23年後,到第24年,銀行或保險公司跟你說
因為經營不善,從第24年起,就改成只能領9%
這叫不溯及既往,這是為了永續經營
你覺得ok嗎?
這種人就是很可憐阿 ~ 既沒有能力又不肯守法 政府違法他們很高興
其實跟詐騙犯 強暴犯 鄭捷 有什麼兩樣 ?? 一樣都不守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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