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
均貧? 我不認同,一...(恕刪)
你搞錯年金和退休金了。
退休金的提撥是在在職時依薪等提撥,
在退休後依俸額和繳年期數去計算,
因此公務員的退休金實際上根本不屬年金。
革那些所得替代率和改變計算規則,是公務員和公務員之間的退輔基金運作收支不平衡才作的改革。
和勞工沒有關係。
wd71687168 wrote:看看公教幾十年來做了多少讓台灣百姓及網路...(恕刪)
luzibin wrote:
我個人認為,任何人只要到了65歲,且已退休,政府該給付基本生活的退休金(目前台灣平均基本生活費約15000~18000之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