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510 wrote:同婚過後你又不會變同性戀...(恕刪) 之前在討論吸毒時,好像也有一樣的言論吸毒的人只是傷害自己的身體,又沒害到人,為何有罪?同性戀若只是兩情相悅,也沒害到人,本來就只是社會的一部分但現在是要把傳統一男一女的婚姻改去掉男女限制,還有領養的問題的確影響到原本的社會制度了還需要幾年時間消化~
我反同,因為我害怕我害怕我小孩問我為什麼男生跟男生在一起,為什麼小明的媽也是男生。我無法回答。因為我無法告訴他"這是很正常的,有些人會愛男生,有些人會愛女生"因為我認為不正常要說這是崎視,我也沒辨法辯駁。我更害怕我認為不正常的事經過法律正常化以後會出現在"教導大家正常的觀念的章節裡"畢竟連我自己都無法辨別"這是正常的"跟"我們不能崎視" 是一樣還是不一樣所以是崎視我也認!但是請不要用那些話術,理由,來包裝 我(你)害怕這件事生小孩?權利?平等?我不喜歡,我討厭,我害怕不需理由也無需交待更不用說服人或拉人站在你旁邊因為這是法保護你的權利,相同也保護你的對立面。沒辨法他們有認同總統 (這過半民意繞不過去了,在公投修目前遙遙無望的情形下,民選總統就是民意多數代表)沒辨法他們有認同大法官沒辨法他們有認同多數立委是的,就是有這麼多沒辨法,我們有看出什麼嗎?還以為自己是多數嗎?或~還在相信什麼沈默的多數??當你沈默,你連資格都沒有了。
fj510 wrote:還有人看,我也覺得...(恕刪) 才十七天﹐當然有人看啊閒聊區的七、八年前的文﹐都有人挖了新聞區的﹐兩三年前的也有人挖出來﹐有何稀奇?開版的﹐你要真不想讓人看﹐就自己大量刪改文章﹐進而請求管妹回收﹐大家就看不到啦
白白雲 wrote:我反同,因為我害怕我...(恕刪) 人對於會危害自己的權益的事情都會害怕。但是害怕於事無補,重要的是面對,說出你的想法,別人同不同意是一回是,能不能產生效果是一回事。害怕同性戀不是病,更沒有恐同症這種病,至少還沒發現恐同症基因不是嗎?這只是某些人要你閉嘴的計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