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疾管局有意開放男同志捐血?(賴清德談愛滋病主因:非針筒而是男同性戀引起)

Anna999 wrote:
3/4不具醫療背景...(恕刪)


hercules6681 wrote:
針對提案者(Water)提議內容「男男間性行為之捐血限制」

三、 上開會議與會委員認為,根據國外研究顯示,修改捐血限制,可讓男男間性行為者增加其在捐血面談時坦承檢視自身是否有捐血限制的行為,有助於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加上現行愛滋檢驗技術更為提升,全面施行核酸擴大檢驗,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縮短為11天,但權衡用血安全仍為首要考量,因此決議:採逐步放寬方式辦理,將原男男間性行為者之捐血限制由「永久不得捐血」,修正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另應持續監測捐血者陽性率,避免國人利用捐血篩檢愛滋病 。(恕刪)


3/4 不具醫療背景是非責之罪,畢竟28位委員中官方部會就12位,

不過官樣文章,內容充滿矛盾,心中還是充滿無限憂慮
本來,捐血高風險族群就不應該去捐血,不論是男男、性工作者、肝炎帶原、開刀、一定期間有去過疫區、拔牙、服藥中,
甚至於睡眠不足或是沒有進食者,本就該自主管理不去捐血

結果現在官方直接說,國外研究放寬限制,男男面談時就比較會自己承認
最好是啦,哪個國外研究,而所謂的"增加坦承"的機率又是多少
最後又說檢驗空窗期可以21天縮短至11天,怎樣,11天是很短嗎?
因此沒檢驗出來的而感染的人,就算自己倒楣?

真的很好笑,放寬源頭管制,只說後端會加強查驗
這根本無助於用血安全!

加上會議還是決議:逐步放寬

只能說,大家就自求多福了,最好無災無息,無病無患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我在想
如果連署名單流出去…
執政黨可是有編制網軍的
依現行衛福部「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此禁令已實行26年,但去年12月疾管署指出,將考量國外趨勢研擬放寬禁令,經愛滋感染者權益保障會議決議,提案禁令修正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疾管署表示,此修正案還須血液安全及感染症專家開會討論,目前仍在收集相關資料,尚無解令時間表。

男男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規定,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正反意見,贊成放寬禁令者表示,依國際研究1年間無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策略,並不會增加輸血傳染疾病風險,且國家衛生政策制定應基於醫學實證,而非對疾病的無知及對特定族群的歧視;反對開放者認為,開放同志捐血傷害影響是無限大,每個人生命寶貴,不該因法條開放而受害,且若愛滋病醫療費用以健保給付,將拖垮健保害死大家。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表示,去年12月28日將此提案送進愛滋感染者權益保障會討論,與會委員依加拿大經驗,該國2013年將曾有男男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規定,放寬到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並研究發現,解除禁令後愛滋感染風險未明顯增加,因此去年再放寬到1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

與會專家認為,修改捐血限制後,可讓男男間性行為者增加其在捐血面談時,坦承檢視自身是否有捐血限制行為,有助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加上現行愛滋檢驗技術提升,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縮短到11天,應可放寬禁令。

與會專家指出,因用血安全仍為首要考量,因此決議將禁令修正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並應持續監測捐血者陽性率,避免國人利用捐血篩檢愛滋病。

羅一鈞說,與會專家決議放寬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是依據醫學證據與人性考量的折衷結果,而站在防疫立場認為,放寬禁令對防治愛滋病是有利的,並有正面好處,但此修正提案還須經血液安全及感染症專家開會討論,目前疾管署仍在收集相關資料,尚無解令時間表。(沈能元/台北報導)

5年內無男男性行為可捐血 疾管署尚未定案

謝謝補充新聞!
衛生署於公共政策提案平台的回覆也是還在研議中。

飛翔的魚 wrote:
依現行衛福部「捐血...(恕刪)
原本不常缺血的被搞到缺血,為了增加2%人口的男同志血源,去危害98%人民的用血安全?

專家團體16人委員名單裡,愛滋病相關團體加民間代表過半?
內科(含感染科)醫學、護理專業的只有6位?
這比率有點誇張,有點像找一群人來背書?

衛福部代表何次長是職業及環境醫學科醫師,政府部門另外11位就更別提了?

這樣繼續搞,我比較擔心接下來是不是要繼續放寬連持續服藥目前的技術驗不出愛滋病毒的愛滋病患也可以捐血了?
因為他很誠實"坦承",又有"國外研究"背書

Ramsa wrote:
3/4 不具醫療背景是非責之罪,畢竟28位委員中官方部會就12位,
這樣講,我好怕被查水表喔
Speed Wick wrote:
我在想
如果連署名單流出去…
執政黨可是有編制網軍的...(恕刪)
果然不是專家的"專家們"被拿來背書了,
上次28人會議中只有6位是感染相關內科醫師及護理師,
卻可以擴張解釋成經"愛滋領域"專家會議通過,
需要輸血的民眾以後可以挑血來用嗎?

------------------------------------------

5年無男男性行為 男同志捐血禁令擬解除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2185011-1.aspx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8日電)鑑於歐、美多國陸續開放男同志捐血,疾管署日前召開專家會議,擬將男同志永不得捐血禁令,放寬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即可捐血,相關配套、實施時程待衛福部拍板定案。

根據衛生福利部現行「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有「男性間性行為」與AIDS(愛滋病)患者或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等人士,通通名列「永不得捐血」的對象。

網友去年9月在行政院公共政策平台提案,指愛滋病在1980年代崛起時,男性性行為者成了危險族群,當時為防愛滋透過輸血傳播,才訂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規定,近年隨檢驗科技進步,男性性行為者捐血禁令已成侵犯不同性傾向族群人權的歧視做法,獲5000多人連署支持。

不過,也有網友發起連署反對,認為檢驗空窗期與隱瞞難以控管,直言開放男同志捐血利益微乎其微,傷害影響卻是無限大,不應開放,同樣獲5000多名網友連署支持。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天受訪時表示,衛福部日前曾邀愛滋領域專家開會,會中專家指出,澳洲、加拿大、英國等國家自2012年陸續放寬男同志捐血禁令,改為「特定期間無男男性行為者可捐血」,相關文獻顯示,放寬後沒有增加經血液產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

專家也認為,現行愛滋病毒檢驗技術提升,已能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縮短為11天,而且根據國外研究,修改捐血限制,可讓男男間性行為者增加在捐血面談時,坦承檢視是否符合捐血規定,有助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

因此,提議在國內常規檢驗提升,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參考加拿大一開始的作法,放寬為5年無男男性行為即可捐血,羅一鈞說,這個「5年」並不代表疾病空窗期,而是「醫學跟人性考量的折衷」,未來將持續監測捐血者陽性率,強調仍會以用血人健康風險為最高考量。

羅一鈞指出,愛滋專家意見已送回衛福部,但因此決策同時涉及血液安全問題,未來還得再由血液安全專家、感染科專家提出專業見解,並且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由衛福部最後拍板。1060218

----------------------------------------------------------
<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原來就是專家會議?

近3/4的委員都不具備醫療背景(勉強把其他醫學護理領域的算進來),是怎麼樣的立場決議開放?
第三屆委員(任期 105/1/1-106/12/31)
部會代表名單
序號 職稱 單位 姓名
1 委員 內政部 邱委員昌嶽
2 委員 外交部 李委員澄然
3 委員 國防部 許委員培山
4 委員 教育部 蔡委員清華
5 委員 法務部 張委員斗輝
6 委員 經濟部 沈委員榮津
7 委員 交通部 祈委員文中
8 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張委員天欽
9 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陳委員吉仲
10 委員 勞動部 林委員三貴
11 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鍾委員興華
12 委員 衛生福利部 何委員啟功 (衛福部政務次長 專長-職業及環境醫學科)

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名單
No 職稱 單位 姓名
1 委員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 吳宜蓁 (美國南伊利諾大學新聞學博士)
2 委員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林宜慧 (秘書長)
3 委員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柯乃熒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博士(護理))
9 委員 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 蘇逸玲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兼護理科負責人)
5 委員 財團法人台北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 張麗淑 (律師)
6 委員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徐美苓 (美國密西根大學安娜堡校區傳播博士)
7 委員 國立陽明大學 楊秀儀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
8 委員 詠美身心診所 蕭美君 (婦女身心特別門診資深主治醫師)
9 委員 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 蘇逸玲 (台北榮總大德安寧療護發展基金會顧問、台灣第一個出國接受愛滋照護專業訓練的護士)
10 委員 台北榮民總醫院 王永衛 (臺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感染科主治醫師)
11 委員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方啟泰 (台大醫院內科部主治醫師)
12 委員 台灣愛滋病學會 林錫勳 (義守大學健康管理學系教授 義大醫院內科部部長)
13 委員 杏陵醫學基金會 晏涵文 (從事有關衛生教育及性教育之教學與研究)
14 委員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 徐森杰 (社會工作研究所兼任教授)
15 委員 非凡電視台 張聖銘 (瓢蟲 張聖銘 帶原者代言人?)
16 委員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彭懷真 (台灣社會學家)
沒想到01上跟其他地方不同,
大家都這麼淡定,
該不會覺得機會很小,
所以輪不到自己吧?
請問如果捐血者不說自己是男同志,有辦法查證嗎?如果不行吵這個議題幹嘛?你防也防不了。
明文規定總比什麼都不規定隨便捐好吧?
c1019515 wrote:
請問如果捐血者不說自...(恕刪)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