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同性另立專法不是比較自由嗎?

小鐵子 wrote:
同志有沒有男的?同...(恕刪)


好像有人至今搞不懂點

其實不少人是反對去動民法,因為會搞的很複雜

而不是完全的反同婚

現在是給了一條比較多人能接受的,也就是國外的主流的同婚專法

結果挺同婚的又自己把這梯子給踢掉說是歧視

真搞不懂

原來台灣的挺同婚人士都覺得那些立專法的國家是在歧視他們國內的同性伴侶嗎?
kue_uk wrote:
kue_uk wrote...(恕刪)


我很抱歉,
實在很不想回你這一大段的多數內容。大致是這樣。

當異性戀跟同性戀放在天平上,
哪一個法律保障比較少?兩方是否公平?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這些真的沒什麼好辯論的。
當你偏離這些基礎,講再多都只是在找理由藉口打嘴砲罷了。



ObiWong wrote:
好像有人至今搞不懂點

其實不少人是反對去動民法,因為會搞的很複雜

而不是完全的反同婚

現在是給了一條比較多人能接受的,也就是國外的主流的同婚專法

結果挺同婚的又自己把這梯子給踢掉說是歧視

真搞不懂

原來台灣的挺同婚人士都覺得那些立專法的國家是在歧視他們國內的同性伴侶嗎?


抱歉,現在的局勢同性戀者有需要異性戀者去搞懂什麼嗎?

他們就是要在社會還沒有任何共識情形下,一步到位直接修民法,問題是那又如何?
畢竟現在是他們的保護勢力上台了呀!

辦遊行就讓各家電視台封鎖新聞,敢出頭就查水表報導外遇出軌鬥臭鬥垮,
你以為同性戀者需要跟社會討論什麼、理解什麼?不!他們現在就是直接
用這種粗暴手段讓反對者不能發聲,這就是權力,這就是得勢!

當人民自己用手中選票作出選擇那一刻,就已經宣告台灣傳統家庭制度從此
說再見了,社會大眾都推了一把,現在就認命吧。
ObiWong wrote:
其實不少人是反對去動民法,因為會搞的很複雜
而不是完全的反同婚

那些立專法的國家是在歧視他們國內的同性伴侶嗎?


一、我想,是你沒有去了解那些立專法的國家,
為什麼最後是立專法or伴侶法,而不是婚姻法。

就像多數人開國產車的原因,
不是因為雙B的車不好,所以才開國產車的。

為什麼立專法是一種歧視,我早已在01說了十幾遍,網路也有太多討論,真的關心早就自己去找答案了。

別說專法,事實上有些人根本也不想懂何為歧視,更基於害怕的理由不願改變錯誤觀念,如此說了也是白說。

二、我較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什麼你們那麼恐懼?
我不覺得只是單純賭爛同性戀而已,更多的是,那些你認為安全的領域,被干擾了。

然而同婚通過,並不影響任何異性戀的實質權益。
當你是安全的,權力也不受損的前提下,為何仍舊感到恐懼不安?
gufan wrote:
當人民自己用手中選票作出選擇那一刻,就已經宣告台灣傳統家庭制度從此
說再見了,社會大眾都推了一把,現在就認命吧。


這就是我想問的,
是誰告訴你台灣傳統家庭制度會從此再見呢?(我是認真的問)
並沒有人規定你,一定要用多元性別的準則過日子喔。

真正的事實是,無論你接不接受同志,
社會上就是有同志的存在,從以前~直到未來都會一直存在著。

目前整個世界走向,至少還是朝著人道的方向發展。

何謂民主?何謂人道?如你稍有瞭解,
就會知道,為何同婚會有不同領域的專業論調在支持。

我覺得,如果對傳統家庭制度有信心的人,
並不會覺得那些社會少數的同婚通過,將對傳統帶來什麼致命威脅

若覺得同婚會徹底擊垮傳統制度,
那真的是一種很嚴重的誤會了。



小鐵子 wrote:
我很抱歉,實在很不...(恕刪)


公不公平沒有誰說得算。
大家在這邊用討論的方式去闡述自己的論點。
而你的論點早就被其他人拿出來討論過,但結果如何你可以自己去看看最近所有相關的貼文。

一開始當同性戀族群覺得自己沒有結婚的權力時,支持者覺得有道理所以建議以特別法同意之。
同性戀族群又變個把戲說透過特別法去實現視同歧視同性戀。
但同性戀族群又提不出個所以然哪一條是歧視就乾脆鬼打牆的反問為什麼不可修法。
支持者回答後,同性戀族群卻漠視支持者的回答再繼續回到權力的迴圈。

以上就是幾棟樓的現況.....

小鐵子 wrote:
何謂民主?何謂人道?如你稍有瞭解,
就會知道,為何同婚會有不同領域的專業論調在支持。

...(恕刪)


抱歉,我只看到12月3日一場近20萬人的反同性戀修民法遊行,
台灣各家新聞台可以封鎖新聞不報導,寧可報導薇薇安過世的新聞
也不報導一場影響甚大的遊行,然後同性戀支持者大談民主與人權,
很好,反正同性戀的靠山現在很大,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反對意見
不過像螻蟻,在同性戀的力量下連聲音都出不來,又能如何呢?

小鐵子 wrote:
一、我想,是你沒有...(恕刪)


一、我想,是你沒有去了解那些立專法的國家,
為什麼最後是立專法or伴侶法,而不是婚姻法。

因為同性戀族群非大宗且修法節外生枝太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如果你一味的說別人不懂,倒是請你回答為什麼全球21個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國家裡有19個國家使用專法/伴侶法而不是修法?
請把個別國家的理由讓無知的我們了解一下,如何?




就像多數人開國產車的原因,
不是因為雙B的車不好,所以才開國產車的。

我想大部分的人如果可以選而不用考慮其他因素,他們都會選雙B。
之所以開國產車的理由不外乎買不起或養不起雙B,而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進口車。
但我實在不懂擬提這樣的理論是想說明什麼? 可以讓無知的我了解一下嗎?


為什麼立專法是一種歧視,我早已在01說了十幾遍,網路也有太多討論,真的關心早就自己去找答案了。
別說專法,事實上有些人根本也不想懂何為歧視,更基於害怕的理由不願改變錯誤觀念,如此說了也是白說。

事實上,是支持者認為特別法現在連個影子都沒有不如賭在修法上贏面較大。
歧視只是個幌子。因為你們連歧視的理由都講不清楚,一再的拿不對等的族群來說嘴。
至少我不害怕改變,但我認為應該符合比例原則及現況去實現同性戀的訴求而已。


二、我較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什麼你們那麼恐懼?
我不覺得只是單純賭爛同性戀而已,更多的是,那些你認為安全的領域,被干擾了。
然而同婚通過,並不影響任何異性戀的實質權益。
當你是安全的,權力也不受損的前提下,為何仍舊感到恐懼不安?

同樣的邏輯,特別法明明可以容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為何你們覺得不安?
同性戀訴求的不就是想結婚並得到與異性戀婚姻關係的對等保障嗎? 特別法哪裡讓同性戀在婚姻的制度上不對等了?



小鐵子 wrote:
同志有沒有男的?同...(恕刪)

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任何人只要跟異性結婚一樣可以得到法律承認,法律對任何人一律平等。
今天你要說不承認同性婚是違憲是不平等,那憲法第7條就應該寫的是「中華民國人民,無分性向、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不是寫「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小鐵子 wrote:
為什麼立專法是一種歧視,我早已在01說了十幾遍...(恕刪)

我支持同性婚姻
但我反對直接動民法
立專法是歧視??
那麼.....
兒福法是專法
家暴法更是專法
身權法也是專法
社會救助法也是吧
為什麼這些通則下的特例用的是專法的方式範定都沒有人提到歧視的問題呢??
我知道一樣是婚姻,但有基於民法產生的婚姻和基於某特殊婚姻法產生的婚姻
感覺上有差....
不過這些狀態不都是為了特殊狀況才存在的嗎?
從基本法去處理正面的說是一了百了
但副作用..除了會把事情變複雜外
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得生出一個超複雜、內容超多的民法
否則無法一一的去處理各種特殊的狀況
就像就算勞基法規範的多們的保護勞工權益
還是會有出現特例的狀況
舉個例子
為什麼醫師不需遵守勞基法而是有專法醫療法來規範他們的工作狀態
勞基法規定一天上班時數加上加班時間....最多12小時
而且中間每4小時得至少休息30分鐘
那....醫師該不該享有這樣的就業條件保障??
如果也該如此
對於一些重大的手術
醫生可以開刀開一半說我要休息30分鐘??
還是開刀開一半說..我上班超過12小時了???
專法是不是有歧視?
有時候不是客觀的理性思維
而是個人感受、感覺的問題
感覺....不會有標準答案的
因為你覺得會、他覺得不會....所以到底是會還是不會呢?? ^^

單純理性討論
重申一次
我非常非常的贊同同性婚姻
身邊的朋友、同事搞不好同志的比例比異性戀的高
但....我無法認同目前修法版本的修正方式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