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並不是每個家庭想收養就可以收養小孩的
沒錯,所以如果"一般的"、"神聖的"異性戀家庭可以把所有的孤兒給收養完的話
即使開放,我相信也不會讓具爭議性的同性戀家庭有機可趁
但今天問題就在於,收養制度本身就是一種救濟體制
當在現有體制已無法妥善照護眾多孤兒的情況下
一堆無心收養孩子的人到底有甚麼資格去阻止願意另一群有意願、且經評估後有能力去收養孩子的人?
然後替那些孤兒決定他們的家庭必須是"寧缺勿濫"的?
kf211434 wrote:
當在現有體制已無法妥善照護眾多孤兒的情況下
一堆無心收養孩子的人到底有甚麼資格去阻止願意另一群有意願、且經評估後有能力去收養孩子的人?
然後替那些孤兒決定他們的家庭必須是"寧缺勿濫"的?...(恕刪)
kf211434 wrote:
但今天問題就在於,收養制度本身就是一種救濟體制
當在現有體制已無法妥善照護眾多孤兒的情況下
一堆無心收養孩子的人到底有甚麼資格去阻止願意另一群有意願、且經評估後有能力去收養孩子的人?
然後替那些孤兒決定他們的家庭必須是"寧缺勿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