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吸毒與販毒是兩碼子事情我也贊成把單純的吸毒行為定義成一種需要治療的疾病而非犯罪行為 應該先去了解一下一個吸毒犯需要耗多少社會資源才能戒癮? 全民又需要承擔多少風險?這所需資源全民買單嗎? 能達成全民共識嗎?而且戒毒後還不能保證未來不會再度受不了誘惑而再犯所以還是必須輔以必要的法律責任來嚇阻不然大家都先享樂後戒癮好了
kantinger wrote:哪會?沒有需求哪有...(恕刪) 歐洲很多國家把吸毒除罪化而視為一種需要治療的成癮性疾病後吸毒人口就大幅下降了因為人家是很認真的去"醫療"吸毒這種行為讓吸毒的人能夠成功戒毒離開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