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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解約價 遠雄加碼市府打槍

既然公安有問題,那市府為何要釋出善意

不要這麼孬好不好,火災不准踩草坪,不准過馬路,就大聲說出來啊,不要怕


把大雄告到死,告到倒就好,搞什麼合意解約

放肆人生 wrote:
有些事沒試過怎會知道...(恕刪)


真的不盲目嗎?

私以為盲目的反對和盲目的支持都是一樣的東西


婉君 wrote:
對啊,當年的兩個候選人智力應該差滿多的,選柯應該是理性思考後的行為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是不是反串

philosophy2468 wrote:
遠雄蹲著防禦被打好...(恕刪)


看來各方說法都有啦

蘋果即時 (盧麗蓮/綜合報導)

台北市府確定和大巨蛋解約後,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在臉書以「誰把蛋搞砸了!?」,
質疑北市長柯文哲處理方式,但看來各方說法都有啦

1.不顧在地居民和環評委員反對,搞一個「有條件通過」環評

2.不顧委員和里長提出的諸多質疑,強硬「原則通過」都審會

3.不顧臺北市議會決議「不蓋巨蛋,保留松菸森林公園」而硬要蓋

4.不顧遠雄取得融資時限早就到期,達違約標準可以免費解約卻不解

5.不顧遠雄未於簽約內一年取得建照,護航遠雄給1300多天改善期


前朝....起碼三次以上的機會讓你可以免費解約。
如果合意解約續蓋的話,後面問題更多,

=======

看來很難解....RIP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專利權的專家,尤其是針對這種大型工程。

大家都知道,大巨蛋的設計廠商是POPULOUS,因此,遠雄目前是取的POPULOUS的專利在蓋這顆蛋,假設今天真的解約了,那POPULOUS授予的專利使用權是否還存在?甚至可以提供給後續接手的廠商來使用?
若前面所講的兩項都是否定的,那,接手廠商勢必不能"續蓋",也就是真的要有場拆蛋秀了!!!!!拆了才能蓋新的!!!!!

有無專業人士能否幫忙解惑?
Skyward0989 wrote:
因此,遠雄目前是取的POPULOUS的專利在蓋這顆蛋


理論上遠雄應是付錢買專利來使用
所以不管大蛋是否續蓋,專利還是在遠雄手上

後續接手的人還是要付錢給遠雄來才能使用專利
最後可能還是拆除才能不踩到專利

除非用爆破的,否則連拆除都有專利工法,那事情就大條了
Skyward0989 wrote: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專...(恕刪)


照遠雄的説法,台北市政府只有買斷大巨蛋硬體建設的部分,設計專利還是歸設計廠商所有,除非台北市政府願意再花錢買專利的部分,否則是沒辦法按圖施工的。

所以說台北市政府買到的是一個廢墟,就算拆除也要遠雄來協助處理,後續還要回填地下室,要花更多錢。

要直接爆破大巨蛋難度更高,更危險。

VICCHEN2006 wrote:
照遠雄的説法,台北...(恕刪)


唉! 愛玩嘛!難得柯市長有這個雅興,
遠雄就陪他玩,
玩到最後,
果真 完蛋。
Bravo4freedom wrote:
看來各方說法都有啦...(恕刪)


以往台北市議會和政風單位都沒在監督,任由歷任市長亂搞?

難怪柯P可以為所欲為,台北市議會議員和政風單位也難辭其咎!

不太懂,既然是弊案為何要賠錢給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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