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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白色恐怖那種不需要罪証就可以將人入罪的時代
是很多人即使國民黨再道歉一千次一萬次
也不能原諒的事情
偏偏同樣那些人又期望現在不需要罪証就直接把人關到死
這是什麼樣的邏輯?

vivian93 wrote:
所以有罪的原因可以...(恕刪)


並沒有說法官要因此行為而判其有罪,而是商人在商言商,商譽比什麼都重要,一般人被誣陷都要氣急敗壞挺身而出了,更何況是這麼大一間跨國企業,像康師父就曾在大陸告過記者誣指其使用地勾油的事件,反觀在台灣,不但自陳其非還要捐出30億食安基金,此外康師父更發出聲明稿,在台灣的一切地勾油事件原料大陸並未使用,這種作法,先不管已有心證的法官怎麼想,一般正常的台灣人會不會覺得好像上當被騙了呢???
正義早就死了 公平還沒出生
這結果 早在預料之中
teddy6313 wrote:
您當然可以挺法官阿,,但是法官的判決是會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您真的覺得對食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良心過得去嗎?未來會有千千萬萬的黑心廠商用"檢驗合格"的原料再來毒害台灣的下一代???對,人民告不贏黑心企業,然後下一步呢?還頂新清白了,您開心了?這麼多的食安問題怎麼辦,有沒有什麼好解決辦法呢?重點不再於民粹,而是黑心廠商食安問題越來越多,判刑越來越輕,甚至是緩刑或無罪,而洗腎的人越來越多,大腸癌比例越來越高,您有什麼看法呢?
用了這麼多問號,問了這麼多跟我回文八竿子打不到關係的問題,沒有一個問題是針對我的論述做反駁。

這不是一審判決,二審逆轉的案件多的是,最重要的是法官已經明白告訴檢方哪裡有問題,檢方就好好準備二審,把不足的地方補足,很難嗎?

另外,您在我開的樓裡是這樣回文,我就用您說的話來回您就好了:



您這裡罵法官,另一棟樓罵檢察官,又說立委要快修法防堵食安漏洞,這兩個帳號是不同人在發文嗎?

法律有食安漏洞,檢察官草率起訴,您要法官怎麼判有罪,願聞其詳,謝謝!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teddy6313 wrote:
並沒有說法官要因此行為而判其有罪,而是商人在商言商,


所以你其實知道他道歉是一個商業行為,
跟他是否有罪其實沒有太大關聯。
對吧!


teddy6313 wrote:
一般人被誣陷都要氣急敗壞挺身而出了,更何況是這麼大一間跨國企業,


馬英九被罵那麼久了,你甚麼時候看到他氣急敗壞挺身而出?
難道一國總統的信譽不比一個企業家重要嗎?
同樣面對誣陷,有的人會選擇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權利,
當然也有的人會選擇先退一步平息眾怒等事情查清楚再說。
你怎麼知道前者的做法一定比後者正常?


teddy6313 wrote:
先不管已有心證的法官怎麼想,


以目前的資料來看,
已有心證的到底是法官還是人民?
還看不出來嗎?


qwsdcv wrote:
所以大大們一起吃狗罐頭吧

人不吃狗罐頭不外乎:
味道不好,狗比較低賤,狗罐頭用了一些人不吃的部位......
頂新案就是鑽了食安法漏洞
檢察官證據力太弱法官判不出來

所以請立委趕快處理
不要只會開記者會

明月書流 wrote:
法律存在的目的不就是透過政府公權力幫普羅百姓爭取正義
如果判決完全背離一般民眾觀感 到底是法律有問題 還是民眾判斷有問題


法條有問題


明月書流 wrote:
魏董 你家的油真的衛生安全健康又可靠 ?


如果你手上有證據,應該趕快送去彰檢,而不是在這裡打疑問句


明月書流 wrote:
話說社會輿論除01論壇外全部罵成一片 這裡怎麼這麼奇怪


因為除了01之外,大多都是情緒發言,而不是就事論事


明月書流 wrote:
個人是想不懂什麼要幫頂新辯護
有什麼比你自己的食品安全還重要


食安很重要,非常重要!~

但不代表不指責頂新就是幫他護航

就事論事才是有智慧的人應該做的

你可以有私人情緒,但絕不能逾越理性判斷

teddy6313 wrote:
您當然可以挺法官阿,,但是法官的判決是會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您真的覺得對食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良心過得去嗎?...(恕刪)


法律是會有政策性影響的。

假設台灣明天立法,只要食品商無法證明所賣食品不安全,除了告密的員工以外,從董事長到小員工通通槍斃財產充公。

這樣您覺得算不爭一隻眼閉一隻了嗎? 你覺得會有用嗎?

也許有些人心理會爽一下,但事實是,接下來台灣要嘛就不會有人敢賣食品了,不然就是一年要槍斃底百萬人。你要選哪個?

囧囧丁丁 wrote:
頂新餿油案今宣判,彰...(恕刪)


真的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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