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fdsf wrote:http://news...(恕刪) 像現在松菸文創的租金一坪約2200元我覺得對像那種小資的文創產業是很高的門檻這個租金訂價也是依循市府BOT契約內容核定的吧訂定標準應該也是回推政府要回收的權利金吧現在政府想要低價買回 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heroo wrote:這就好像房東本來自己開店不賺錢,用合理的價格或是低於市價幾成租給房客做生意結果房客搞的有聲有色的,房東眼紅想要漲房租,不接受就說合約有問題要對簿公堂一樣的無恥行徑 現在問題是...不管是不是無恥行徑或合約是否有問題有些人就是要達成"目的"市府想坳想建立威信或成就個人事業市民想看打擊萬惡財團戲碼短視近利的他們認為只要目的正確政府用甚麼手段都是"合理"的方式也因此衍伸產生許多"問題與藉口"只是這次是用市民公益這藉口包裝上會好看一點也省力而這手法認知上的差異與因目的產生的雙重標準這才是台灣目前最大問題點也就是所有人對公眾事務都沒有任何既定"標準"只要我想(目的)那些就是問題不想那就都沒有問題思維邏輯中早已經沒有道德規範視為"正常應該"就算有所顧慮也會找藉口安慰自己別人沒有我也可以不用考慮道德反正混在人群裡沒人知道我是誰
addfdsf wrote:http://news...(恕刪) 大家有想到鑑價買回是直接花全民的納稅錢啊鑑價買回了然後呢??公營再讓其他小資產進駐嗎?還是讓政府自認為是文化創意產業的資產進駐?不認為還有什麼小資產會願意再進駐啦朕即是文創==比扯鈴還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