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9954 wrote:
* 以一個習法人的立場而言,我想說法院夠忙了,夫妻感情的事
就別麻煩法院了,都是大人了這點事還不能自己處理嗎?...(恕刪)
法院在忙什麼?
要先請法官大人自己問問良心。
不能以偏概全,
但是我父執輩中,
有法官退休者,擁有3個家庭,
親叔公法院書記官退休,擁有2個家庭,
所以大家真的都很忙!!!
另外我的真實經驗,
開庭時,已經繳過裁判費,
法官完全不知道....
還提醒我除刑事附帶民事外,
要記得繳裁判費,
任何證據都請原告提供,
包含強制執行也需原告提供被告的財產所在,
判決書寫上一大篇堆砌的文字,
總結真正重點大概就是二句話,
習法的人....面臨發生自己身上時呢?
當庭罵法官試試?
你可以在庭外辱罵任何人,
法官都會說:小事,何需麻煩法院?
但是,你罵法官呢?
可是天大的事....
法律是給懂法的人玩?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