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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案後續最新消息

RLStevenson wrote:
無論王的說法為何, 馬英九知道不知道, 都不影響張的洩密案中的事實和結果

不論怎樣
政府要嘛從一開始就應該直接跟社會大眾交代是因為疑似洩密要張去職
不應該說法變來變去,結果從家庭因素變到洩密,從沒說過是金又變成是了
就像李全教案,有問題就公開,直接辦下去

變來變去,又讓『國安系統早在三年前,即已國安監聽相關案件,並得以掌握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且據了解,陸委會拿來對張開鍘的所謂「檢舉信」,其實就是國安系統近年來對張監聽的譯文節略本。』這樣的報導流傳
結果現在不起訴,那就傷害了陸委會、國安系統,甚至馬總統的誠信啊!

除了不起訴,還多了王承認當初是金告訴他的,那不就應了當初張說是金要他走這個說法
rleeplay wrote:
張顯耀不起訴 調查局...(恕刪)


rleeplay兄的說法, 比較像是

對於談判者, 給予能提供對手多少資料的權限爭議

因此事, 而判定王要搞張, 不覺太過了點嗎?



不論怎樣
政府要嘛從一開始就應該直接跟社會大眾交代是因為疑似洩密要張去職
不應該說法變來變去,結果從家庭因素變到洩密,從沒說過是金又變成是了
就像李全教案,有問題就公開,直接辦下去

變來變去,又讓『國安系統早在三年前,即已國安監聽相關案件,並得以掌握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且據了解,陸委會拿來對張開鍘的所謂「檢舉信」,其實就是國安系統近年來對張監聽的譯文節略本。』這樣的報導流傳
結果現在不起訴,那就傷害了陸委會、國安系統,甚至馬總統的誠信啊!


如果如政府方說的, 事關國家機密, 又怎能公開?

送司法調查, 本來就是正途

如果因為司法調查結果不合己意, 就施壓改變結果, 那才是傷害國家司法機關的誠信


除了不起訴,還多了王承認當初是金告訴他的,那不就應了當初張說是金要他走這個說法



金要張走, 又怎樣了呢?

既然張有洩密的可能, 如果是蝦兄, 你要如何處理呢?
RLStevenson wrote:
如果如政府方說的, 事關國家機密, 又怎能公開?

辦洩密案不需要把機密內容公布給社會大眾,有何不能明講?
如果不能明講,那怎麼案子後來還是辦了,還把新聞鬧的很大
張公開講的是金要他走,所以張可沒抖出"洩密案"這件事喔

RLStevenson wrote:
既然張有洩密的可能, 如果是蝦兄, 你要如何處理呢?

就像前面網友提到的:
piwu0531 #39 wrote:
當然 覺得有問題(尤其是涉及國安)就先停職留薪查辦 , 這在國外是很正常的 ~ 如真
是清白的 , 查清楚後再復職即可
.
只不過這裡是台灣 ....

RLStevenson wrote:
rleeplay兄的說法, 比較像是

對於談判者, 給予能提供對手多少資料的權限爭議

因此事, 而判定王要搞張, 不覺太過了點嗎?


時報周刊 第1906期│2014-08-29
脫隊私下建第二管道 張顯耀觸國安禁忌
http://www.ctweekly.com.tw/product6_view.asp?nid=3835#.VNsCW9KUeSo
事後王郁琦就接到檢舉,內容指張顯耀在率團前往大陸談判過程中,疑似將我方的談判底線以及談判官員名單,透露給大陸相關人士。不過這項指控內容含糊,反而讓陸委會陷入兩難,不知該嚴打還是該輕放,於是決定在檢舉事項尚未查明前,以行政調查方式處理。


我是覺得王郁琦在處理人事問題上不夠老練,有些眉角沒又顧到,因此才造成張顯耀反彈,

因張顯耀反彈力度太強,為有給社會交代才用外患、間諜、洩密等移送調查局。
rleeplay wrote:
時報周刊 第1906...(恕刪)


手段可以檢討, 但是非必須分明

說王為私人因素要搞張, 恐怕不是合理的說法

我從這些事實看到的, 是張有洩漏國家機密的可能, 現在不起訴了, 但豈能依成敗論英雄?

難不成, 為了立場, 連可能洩漏國家機密之人都要迴護嗎?
RLStevenson wrote:
手段可以檢討, 但是非必須分明
說王為私人因素要搞張, 恐怕不是合理的說法
我從這些事實看到的, 是張有洩漏國家機密的可能, 現在不起訴了, 但豈能依成敗論英雄?
難不成, 為了立場, 連可能洩漏國家機密之人都要迴護嗎?

沒有人想維護張顯耀吧!(至少我不想)
大家現在不就是在檢討政府的手段嗎?

如果只是單純的要人去職,就用別的理由
例如我認為無法落實長官理念就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政務官本來就是要能配合長官的施政理念,辦不到就走人

但如果張牽涉洩密情事,那從一開始就要用洩密這理由展開調查
(或是等證據更充分的時候,一槍把張給斃命、讓張無話可說)
而不是一開始先用家庭因素,等張反彈後才改口用洩密因素
蝦米爸爸 wrote:
補個被刪除的文章裡的...(恕刪)


媒體又再誤導...
王對於金與張案的關係說法根本前後一致那有改說法?

金從頭到尾都是諮詢角色,結果老是被誤導為指使人.

之前王只是說金跟江知道這件事,結果張就咬是金指使,王根本沒說處理張是金的意思.
現在王只是說的細一點,是王先由台商告知張有問題後諮詢國安單位的金,然後金經查證後反饋意見給王,根本都是王在主導這件事.

真不知道媒體是中文太差解讀錯誤還是故意要誤導.
yishen13 wrote:
媒體又再誤導...
王對於金與張案的關係說法根本前後一致那有改說法?
金從頭到尾都是諮詢角色,結果老是被誤導為指使人.
之前王只是說金跟江知道這件事,結果張就咬是金指使,王根本沒說處理張是金的意思.
現在王只是說的細一點,是王先由台商告知張有問題後諮詢國安單位的金,然後金經查證後反饋意見給王,根本都是王在主導這件事.
真不知道媒體是中文太差解讀錯誤還是故意要誤導.


如果從頭到尾都是王自己一個人的意思,那他告訴張是上面的意思,就是王誤導張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21/36036098/
炒張顯耀「金溥聰同意的」 王郁琦證實 沒向馬總統報告
王郁琦昨說,七月下旬接到檢舉,隨即跟金溥聰報告,八月上旬向江揆報告,八月中旬他確信張顯耀涉洩密,並向金、江建議將張調離現職調查,金、江都同意,於是他上周四與張會面。王指和張會面時,明確告知有人檢舉洩密,「上面長官希望你離開」,張追問是否金的意思?馬英九總統是否知道?他都回答「上面長官已決定。」

蝦米爸爸 wrote:
如果從頭到尾都是王自...(恕刪)


王誤導了張, 又如何?

能改變張有洩露國家機密之嫌的事實嗎?
RLStevenson wrote:
王誤導了張, 又如何?
能改變張可能洩密的事實嗎?

我前面說過施政以誠,要嘛等證據更充分一槍斃命也可以,要麻就告知停職留薪靜候調查
處理成這樣,王不就是把政府的誠信給賠上了?
大家在這討論的就是指政府處理的很糟糕啊

事實是什麼?我無法確定,但你能確定?
但調查結果是不起訴,傷害了政府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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