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樂配紅紅茶 wrote:
記得那時外交部真的很...(恕刪)
有沒有錢我不知道,
就算我真的相信他們窮好了,
懷孕還冒險出國,出狀況又要幹譙政府見死不救,完全不用檢討自己,都是別人的錯。
既然都有種把事情擺上檯面公開,那就要有心理準備受公評吧。
kolovos wrote:
當事人說: 會歸還總計400萬元的善款。
那就請各位網友們持續關注讓我們追追追!
建議當事人把400萬捐給關懷獨居老人或是幫助低收入小孩午餐的社福機構。
water7 wrote:
敢問閣下是真不知道螞蟻與蚱蜢的寓言故事,還是單純糾正寓言的不合理處?...(恕刪)
kolovos wrote:
因為每個人狀況不同,所以我才用疑問句問你。
其實一般家庭是花不起那個錢的,有小孩的更難!
除非家裡早留了房子,車子,父母已經幫小孩鋪好所有的路。
否則現在年輕一代(22K)的夫妻,光是(房貸)房租+小孩子花費就被壓得喘不過氣來,哪來時間去韓國玩,去看演唱會。
大多數台灣小孩都受了父母的餘蔭,很少吃過苦的!
01978 wrote:
既然都說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
為何要把"一般家庭"跟22K劃上等號?
有房貸有孩子養,的確手頭比較緊
但不代表買不起,只差在人家會想有沒有必要花這種錢
不想花不代表窮,反之,會去花的也不代表是有錢人
很多人買車子,不代表其有錢,很多都是貸款打鍾臉充胖子
現在領22K的,拿高檔3C的比比皆是,能說他們是有錢人嗎?
能出國的,也不需要什麼高收入,手機更換慢一點,就有錢可以出國
我也不是什麼有錢人,每年都有能力出國
我說我很有錢,可能還要被砲到臭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