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0528 wrote:
已經經營了三年,五年...(恕刪)
如果想申請陸籍主管
或專業技術人員來臺從事經貿活動,則必須符
合設立滿 1 年且實收資本額或年營收額達新臺
幣 1 千萬元以上等條件,並規定已實行投資金
額 30 萬美元以上者可申請 1 人,每增加 50 萬
美元才能再申請 1 人,最多不得超過 7 人(投資
美金 330 萬元才能申請 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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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實行投資金額 30 萬美元以上者可申請 1 人,每增加 50 萬美元才能再申請 1 人,最多不得超過 7 人
每50萬美元才增加一人。還指望大陸人移民到臺灣……臺灣是金子做的嗎?
不過我想過一個生財之道,50萬美金,看哪個笨蛋大陸人願意出50萬美元跟你換個身份,你來大陸,他去臺灣,你有50萬美金
50萬美金,按照今天的汇率311万人民币,按照大陆货币基金的平均年率6%(余额宝),每年可以有18万人民币的收益,差不多每個月1.5萬人民幣,以今天的匯率,差不多7.35萬臺幣
73K耶……
臺灣人,你們發財了啊!

vc0528 wrote:
已經經營了三年,五年的企業很難嗎?
並不是指專業人士在該公司任職3年5年哦!
是不是只要我公司成立3/5年後, 我招個專業人才就可以符合來台了?
有實質經營的企業存活三年五年很容易你去做呀?
更別說規模要大到能跨區域經營了
別在那成天幻想中國的勞力就是便宜的,大家都想要找大陸人來這當建築工人
要做這種勞力密集的工作,還不如找現成的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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