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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族的來看看這新聞 少女過馬路看手機遭計程車撞飛亡


laovvye wrote:
是阿
盡量打臉
哪次判決出來
被打臉的不是鄉民????
說也奇怪
法院每次都會照著我的胡扯下判決
我運氣真好
真希望能猜錯一次


法院依你胡扯下判決,你還真愛幻想,你喜歡被打臉的嗜好,也真是有意思
jd20112 wrote:
何時學法律的變成這麼...(恕刪)


麻煩把我想把駕駛責任無限上綱的發言引用出來
拿出不東西
就開始給人扣帽子
還裝做一副正義凜然

那麼有正義感還會給人亂扣帽子????
麻煩把面具戴好
不想酸你們
我想問一下如果這運將一切都是合法駕駛.撞上這名女生後還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嗎?


很不幸的在台灣...會
去問問那些被亂鑽的機車或行人搞出車禍,受傷還拿"過失傷害"罪來威脅+獅子大開口的駕駛就知道了

mozlla wrote:
我想問一下如果這運將一切都是合法駕駛.撞上這名女生後還會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嗎?
Psychographer wrote:
很不幸的在台灣......(恕刪)

如果一切合法
又哪來的"過失"

上路要一切合法,法規先要先看熟吧
大部份人應該是連法規都不熟,平時只依照習慣來開車
包括我

mozlla wrote:
我想問一下如果這運將...(恕刪)


被起訴不代表有罪
台灣司法很公平
該慢的時候慢
用路觀念好
就不用怕出事情
sxdcfvgb2001 wrote:
少女過馬路看手機 遭...(恕刪)


簡單的說

不管女孩低不低頭
或是闖紅燈未行走在斑馬線

汽機車行經交通號誌處或路口
應減速慢行~

光這一點
計程車駕駛就逃不了刑責的

現在只是量刑重或輕而已
隨便的藍 wrote:
簡單的說
不管女孩低不低頭
或是闖紅燈未行走在斑馬線
汽車行經交通號誌處或路口
應減速慢行~
光這一點
計程車駕駛就逃不了刑責的
現在只是量刑重或輕而已

撞死闖紅燈行人遭吊照 運將申訴判免罰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注意車前狀況不能無限上綱,撤銷吊扣駕照,對此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事件發生地... 艋舺大道的紅綠燈十字路口)

=> 法界人士坦言,撞死闖越行人,如果是在一般路段駕駛確實可以不吊照,但如果是在十字路口,車輛路過本來就應該要減速,更要注意車前狀況,撤銷扣照恐怕會有爭議。

所以呢? 法界人士 不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然後呢? 法界人士 比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大?

(莫非 所謂的法界人士 就是暗指版上那些嘴砲無敵的專家?)
米高鹽 wrote:
撞死闖紅燈行人遭吊照...(恕刪)


這麼淺顯易懂
你都能誤解
人家的意思是說
發生在十字路口爭議很大

撞到人不是你們在賠
關不是你們在關
麻煩為自己發言負起責任


http://myshare.url.com.tw/note/46520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562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8948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7146
laovvye wrote:
這麼淺顯易懂
你都能誤解
人家的意思是說
發生在十字路口爭議很大

我才真是很不懂...
我貼的是"最近" + 艋舺大道紅綠燈十字路口 的高等行政法院判例
你用幾個數十年前的判例是想說明什麼? (以前販毒還是唯一死刑哩! 現在呢?)

時代在變 判決也在變...
這麼淺顯易懂
你都能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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